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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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点如下:
1. 完善预售管理,提高预售门槛并加强资金监管
预售条件: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资金监管: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部购房资金必须存入政府监管账户;项目竣工且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
违约处理:若开发商违约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按合同要求退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存量项目:通知施行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预售按原有政策执行。
这一点影响挺大,最直接的影响是购房资金安全得到实质性保障。并且若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按合同退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买了房、钱没了、房也拿不到”的风险大幅降低。
对开发商而言,预售门槛提高——单体建筑须封顶才能卖——意味着开发商必须投入更多自有资金完成主体建设后才能回款,资金沉淀周期拉长,中小房企资金压力显著增大。
对存量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有政策执行,设置了缓冲期,也有利于市场平稳过渡。
2. 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
实施范围:新出让土地或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
备案管理:现房销售需备案,且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确保权属清晰。
推行定金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签订定金合同,收取少量定金,相关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对购房者最大的好处是“眼见为实”——房屋质量、采光、小区环境等都能实地考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彻底告别“看图买房”“开盲盒”的不确定性。
一处影响是现房价格可能因开发成本上升而有所提高;不过只要市场供求平衡,价格不一定比期房高。
对开发商来说,现房销售要求更高资金实力、运营效率和产品预判能力,转向精细化运营和品质竞争。
总体来看,现房销售有助于控制新房供应节奏,减少交付纠纷。
3. 加强政策协同,优化土地、金融及建设管理
土地供应:可带规划方案出让土地;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和时限由市县确定);现房销售项目在出让公告中公开信息。
融资支持:实行项目主办银行制;支持开发公司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贷款发放与建设周期相匹配。
建设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优化审批流程,建设“好房子”。
4. 推行“交房即交证”,同步强化权益保障
权证同步:现房销售前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政策施行:通知自2026年8月28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并加强政策解读。
这两点对整体楼市可持续发展都是有利的。
比如土地供应方面,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可减轻房企拿地初期的资金压力;现房销售项目在出让公告中公开信息,让市场提前知晓。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质量责任,有利于提升房屋品质,推动“好房子”建设。
融资支持方面稳定房企融资预期,拓宽了融资渠道。但现房销售模式下,贷款发放与建设周期匹配的要求,意味着银行对项目的评估将更加审慎。
以往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直接影响落户、子女入学、房产抵押融资等权益。“交房即交证”让购房者在收房时,权益得到及时保障。也将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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