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实施“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违法犯罪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精准有效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路面翘头炫技、追逐竞驶、“轰鸣炸街”扰民等交通乱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办法
对举报的每条线索信息,一经查证属实,将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提供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线索信息,并经查证属实,每条信息视查获改装车辆数给予奖励。在窝点内查获1台改装车辆的,奖励人民币200元;查获2台以上(含2台)改装车辆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查获10台以上(含10台)改装车辆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提供非法改装窝点线索(如多辆改装车聚集点、违规改装车行及其他生产、加工、非法改装车辆、非法销售不合格用于改装的零配件的门店或渠道信息等),经查证属实,并在窝点内查获改装车辆价值较大或案情重大的,视情给予最高人民币5000元奖励。
(三)提供其他“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如具体违法行为、组织者信息、活动时间路段等),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
二、举报原则
(一)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违法时间、具体路段、车辆号牌、车身颜色、现场照片或视频等具体信息。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伪造举报材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对主动参与“飙车炸街”、实施车辆非法改装的违法人员,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行拆除非法改装部件、主动悔过整改,并积极检举他人违法线索、有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四)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一)举报邮箱:
fcgs2880600@163.com 。
(二)举报公众号:防城港交警(关注“防城港交警”公众号后私信发送留言,注意标明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三)信函或上门举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综合管理大队403室(北部湾大道138号),邮编:538001。
四、郑重提醒
车辆“飙车炸街”、非法改装不但噪音扰民,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严厉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驾车出行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日
终审|黄炳南
二审|王 铁
初审|徐钢、农沛琼
责编|杨姗姗
编辑|林佳莉
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
防城港公安交管官方微信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