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乱港分子黄之锋当庭认罪,此人罪名是勾结外国势力案和危害国家安全罪,涉案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实施地点位于香港境内,被指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员串谋,请求境外势力对香港特区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等敌对行动。
现年29岁的黄之锋,是已经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前秘书长,很早就走上反中乱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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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风波爆发之后,黄之锋更是变本加厉,带头组织、煽动多场非法集会,煽动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鼓动暴力闹事行为,把香港街头搅得鸡犬不宁。
9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黄之锋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一案,黄之锋当庭对相关控罪表示认罪。这个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的分子,算上本次案件,过往已经累计七次被香港司法机关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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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的罪名,黄之锋请求轻判,理由就是比之前判20年的黎智英罪名 轻。表示黄之锋已日趋成熟,希望终能出狱照顾年迈的双亲。
随后,美媒透露一个细节,那就是黄之锋被指控与其他倡议者串谋,游说包括南希·佩洛西与马尔科·鲁比奥在内的美国议员对香港和中国实施制裁。
美媒透露的这个细节,再次透露出鲁比奥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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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峰现在应该后悔了,其明白,自己本质上不过是西方一颗随意可以抛弃的棋子,他满心以为依靠佩洛西、鲁比奥这些西方议员的表态、制裁施压,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政治图谋,把西方的口头支持当成可以依靠的力量。但身陷囹圄之后,为他站台的西方政客,就是多费点儿口水,改变不了什么。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人该有的下场。
根据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分两级量刑,罪行重大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节量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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