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及时任董事长李思廉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6年8月31日由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正式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文号为〔2026〕113号,与李思廉一同被警示的还有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
![]()
监管认定的违规事实
广东证监局查明,富力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和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条、第五十四条,以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李思廉作为时任董事长、胡杰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因此监管将追责范围从公司扩大到了个人。
这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规定,富力地产可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警示函不停止执行。
债务逾期的规模背景
上交所此前查明,富力地产在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发生债务逾期,达到临时披露标准的逾期金额达67.45亿元,占2024年末合并净资产的25.78%,但公司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这正是本次警示函的核心触发点。
从基本面看,富力地产2026年中期营收70.98亿元(同比+23.12%),但归母净利润亏损52.68亿元,同比扩大29.99%;物业发展板块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19.4%骤降至3.4%。债务压力仍在持续释放。
监管要求与公司回应
广东证监局要求富力地产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富力地产在港交所同步公告中表示:
• 将严格按照上交所要求深入反思、切实整改
• 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内部治理及内控
• 强调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行业监管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富力地产两个月内再度因信披违规被监管点名。在房企债务风险持续暴露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对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合规要求明显趋严——今年以来,包括富力地产、方圆地产、祥生地产等多家出险房企均收到了债券信息披露类的警示函。
对投资者而言,警示函本身虽不直接构成重大违法,但反映了富力地产在债务透明度和内控机制上的实质性短板。结合其持续扩大的亏损和67.45亿元的逾期债务规模,债券持有人的风险敞口仍需重点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