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微博称,朋友通过一证通查查到名下多了5个移动号码,多次打电话,去移动营业厅想注销,但是就是不给注销,工信部投诉也没用,人家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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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私信问我,这怎么办?我的观点:
一、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手机号码实名认证人和使用人一致。如明知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一条。
该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用户发现他人使用他的实名信息下的电话号码,投诉到运营商,运营商有责任重新进行实名核验,实名核验不符的,运营商应停止其相关电话卡功能。
二、工信部等主管部门明知运营商没严格按实名审查却未尽监管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近期已有多个地方的运营商因为实名认证不符被通管局处罚,包括四大基础运营商和多个移动转售商。
三、工信部应承认手机号码有价。
几乎每天都有号码在拍卖。当然拍卖成功后,运营商应该严格执行号码实名信息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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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户碰到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例,怎么办?
拨打110或96110报案,称自己身份被他人用于手机号实名,名下的手机号疑似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
五、非实名人使用的手机号上的“遗产”怎么处理?
遗产包括套餐、话费、欠费、被用于认证的相关实名注册信息等。
①话费归运营商,欠费也是运营商的,因为运营商没能力低成本找到实际使用人。
②套餐。停机后,套餐自然也就失效了。运营商如能找到实际使用人,可要求使用人按其违约赔偿,如找不到使用人,运营商只能自己承担,不能由实名认证信息对应人承担(如运营商有证据使用人和认证信息实名者有关联,可要求认证信息对应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号码被用做的网络实名认证信息。运营商有责任到工信部一证通查平台“焕新”号码,注销相能发现的关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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