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张女士发现邻居家阳台窜出明火,赶紧打 119。接警员发来一条短信链接,让她上传现场视频,方便消防研判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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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她一点开 —— 先跳出来一个浏览器开屏广告。她一着急想关,手一抖直接把整个浏览器关了。重新点链接,又弹广告。最后选了跳过才传上去,前后耽误了半分钟到一分钟。
好在之前已经有邻居报过警,消防车两分钟就到了,没出大事。
记者后来专门打电话问了深圳 119,接线员说:广告是你手机浏览器自己弹的,跟我们消防链接没关系。而且传视频只是辅助手段,不传我们也照样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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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器违法了吗?
不能直接说违法,但存在明显的违法嫌疑。《广告法》第 44 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 10 条写得很清楚:弹出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什么算违法?没有关闭按钮的、假叉号点了反而跳转的、要关两次以上的、关了又弹的 —— 这些全是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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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件新闻,第二次张女士可以 "选择跳过",说明广告有关闭渠道。但第一次她 "想关掉却误触关掉了浏览器"—— 这说明什么?
关闭按钮可能做得太小、位置太偏,或者跟广告内容混在一起,让人在慌乱中根本点不准。如果经调查确认关闭标志 "不可清晰辨识或难以定位",那就违法。
谁来管?
三个部门,各管一段:
• 市场监管部门—— 管广告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广告主罚五千到三万,广告发布者也罚。
• 工信部—— 管 App 和 软件开发工具包 的合规。今年 6 月刚建立了三级递进处罚:先全网通报,拒不整改的全应用商店下架,运营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影响旗下所有产品的上线资质。
• 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用户可以直接打电话或上小程序投诉。
注意,浏览器的开屏广告,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两头都罚,不是罚一个就完了。
为什么屡禁不止?
两个字:账算不过来。
刚才说了,"未一键关闭" 的罚款是五千到三万,最高三万。那一个开屏广告一天能赚多少?据上游新闻等媒体报道,头部 App 开屏广告单日收入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罚三万,可能还没人家一个上午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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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火警急救这种要命的场景,广告根本就不该出现。
现行法律只规定了弹出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但没区分场景。119 发来的救命链接,在浏览器眼里跟普通购物链接没区别,该弹广告照样弹。这就是法律空白。
补上这个空白,技术上真不难。浏览器现在已经能识别诈骗网站、拦截恶意网址了,再加一个 "应急白名单"——110、119、120 官方号码发来的链接,或者认证过的政府应急域名,自动跳过所有广告直接进页面,技术上并不难的事。
难的是两件事:
一是标准,各地消防短信链接域名不统一,得先建全国统一的应急域名认证机制;
二是意愿,这事儿不赚钱,浏览器和手机厂商没动力主动做,得靠工信部或市场监管总局出硬性规定强制接入。
所以说,难的从来不是技术,是标准和意愿。导航都知道给消防车让行,让救命页面免个广告,不该比这个更难。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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