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午,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信楼商场门口,闹市区、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刘女士带着孩子刚刚看完病,手里还牵着孩子,就被人堵住了去路。穿着黑色外套和牛仔裤的霍某某把她的头发揪起来,然后把她按在地上,骑在她身上扇耳光、揪着她的脑袋往地上砸。刘女士拿着随身包保护头部,根本就挣不开。之后裤子就被脱下来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就连附近的特警也赶过来了。打人的那一方一边打一边骂,说对方勾引了她的老公,并且花掉了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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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刘女士发声了,她说事情根本不是网传的那样,自己全程蒙受冤屈、实属无辜。整件事的导火索,是对方找不到自己的丈夫,无端将怒火发泄到她身上。她是一名网络主播,日常会开播直播,打人女子的丈夫曾是她的直播间粉丝,还多次在直播间为她打赏。可打赏这件事,什么时候变成了可以当众扒人裤子的通行证?
双方并不是素不相识,之前就已经出现过矛盾和纠纷。据知情人士透露,双方之前已经到过卢庄派出所,并且警方也曾经进行过调解。女网红赔偿了对方两万元钱,对方当场签了字,并且说好了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钱已经给出去了,字也已经签字了,所有的手续都办得非常彻底。结果才过了两天,就又找上门来了。一场已经调解好的纠纷、一份签字的协议、两万元钱,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高阳县公安局于9月2日发布的通报中提到:8月29日中午,在公共场合对刘某(女,37岁)进行殴打、撕扯衣服的行为。8月30日的时候,两个人就受到了刑事拘留的处理。从案件发生到被刑事拘留,只用了1天的时间。警方也特别提示:不要传播相关的视频和图片,也不要进行人肉搜索或者网络攻击。
公益律师赵良善对于该起案件的分析非常直接:当众扒裤子早就不只是普通的打架了,现在已经涉嫌侮辱罪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个案子后面有一个很纠结的逻辑。有人认为给主播刷礼物之后,主播就会欠自己一个人情。打赏并不是消费的终结点,而是一个特殊的感情关系开始的地方。从榜一大哥到控制欲爆棚的陌生女人,中间就是这样的扭曲认知:金钱可以买到占有权。
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海南有一起案件,女主播魏莹被一个已经结婚的粉丝邢某彬打赏了上千万,之后邢某彬要求和魏莹交往却被拒绝,于是直接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骗了,涉案金额大约为2500万元。邢某彬的堂嫂在调解过程中问他,这一年是不是在谈恋爱了,邢某彬承认魏莹一直在提醒他不可能有这种感情,堂嫂追问“那不就是你自己一厢情愿了吗”,他回答“有点吧”。后来魏莹提出了退还资金来解决问题,邢某彬对此的回答是怎样的呢?他说:“那就要坐牢了,现在是她自己要进去坐20年,她都不愿意陪一年?”
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以报案为由迫使一位女主播陪着他。打赏对他们来说,并不是购买了直播的服务,而是购买了这个人的自己。
回到刘女士的事情上。粉丝打赏再多,主播也只在镜头前提供服务,并没有把自身连同隐私、尊严、人身安全一起打包卖给粉丝。该名粉丝的妻子找不到自己的丈夫,于是把怒气撒在了一个完全无辜的女人身上,并且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这个女人进行极端羞辱,这笔账算得毫无道理,也毫无人性。
比肢体暴力更加可怕的是围观者所拍摄到的画面。事发视频在网上传播开来,没有经过打码处理的画面被当作吃瓜素材到处传播。当地政府部门已经把相关的视频下架了,并且对传播这些内容的人进行了处罚。但是伤害已经造成了,一个人在众人面前被扒光衣服,这件事情的羞辱性质是不会因为视频被下架而消失的。
那些没有打码就到处上传视频的人,也一样逃脱不了。律师说,故意传播或者出售有关事件的视频资料,属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有可能被追究寻衅滋事罪的责任。
打人的那个人被关起来了,案件还在调查中,但是有些东西一旦破碎就再也无法修复了。刘女士说她整个过程都蒙受了冤屈,实为无辜。一个带着孩子的病人,只是一个因为自己的工作是主播而受到误解的人,在闹市中被人当着面扒光衣服。
认为打赏就可以控制主播的人,什么时候才会明白,钱可以买到礼物和互动,但是买不到一个人的隐私和尊严。那些起哄、围观,并且转发视频的人,也应该反躬自省一下,下一个被扒光衣服的人,会不会就是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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