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日本右翼政客到处嚷嚷“北方四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琉球不存在主权争议”。可如果你翻翻历史档案、抠抠国际法条,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日本人自己嘴里的“固有领土”,来历一个比一个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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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琉球,连北海道这块日本第二大岛,大规模被日本人占领、纳入版图,也不过是最近一百多年的事。再往前倒,这片土地跟“日本”两个字,压根没什么关系。
一、琉球:被武力吞并的独立王国
先说说琉球。今天的冲绳,历史上叫琉球王国。
从1372年开始,琉球就和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册封—朝贡”关系,前后持续了五百多年。琉球国王接受中国皇帝册封,用中国年号,派留学生去北京国子监读书。1854年,美国海军准将佩里跟琉球王国单独签了《琉美友好通商条约》——在西方列强眼里,琉球就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跟日本不是一回事。
日本什么时候开始动手的?1872年,明治政府突然把琉球国王封为“琉球藩王”,单方面宣布琉球是日本的“藩”。1875年,勒令琉球停止向中国朝贡。1879年,干脆派兵强行吞并,废藩置县,改成了“冲绳县”。
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国际条约支撑,纯属武力征服。清廷当时跟日本就琉球归属做过交涉,但始终没有承认日本吞并的合法性。直到今天,国际法学者也普遍认为,日本对琉球的占领缺乏法理依据,其地位在法律上仍是“未定”的。
更关键的是二战后期的安排。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都明确规定:日本的主权范围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决定的其他小岛。琉球压根不在其中。战后美国单独托管琉球,1971年美日“私相授受”把施政权转给日本——但国际法上,托管领土的施政权转移不等于主权转移。直到今天,联合国和国际法学界对此仍有争议。
二、北海道:并入日本不过一百多年
如果说琉球是“被抢来的”,那北海道就是“捡来的”。
大和民族什么时候开始控制北海道的?也就最近三四百年的事。15世纪,有日本人在北海道南端盖了第一个港口——箱馆(今天函馆的前身),慢慢在那里落脚。17世纪,德川幕府委任松前藩管理对阿伊努人的贸易,实际上控制了一小块地方。至于北海道全境,大和人在那之前都没正经踏足过。
真正把北海道“划入版图”,是19世纪初的事。因为沙俄开始在远东扩张,幕府担心俄国人抢地盘,这才匆忙派人去北海道勘测、竖界碑。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才正式把北海道当作一块“殖民地”来开发。
三、战后安排早就划清了界限
有人说:“你说了不算,国际法说了算。”
那好,咱们看看战后国际法是怎么规定的。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时,明确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条写得清清楚楚:日本的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这几个岛,“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琉球不在其中,钓鱼岛不在其中,千岛群岛也不在其中。
所以,日本现在到处嚷嚷的“北方四岛”,在《波茨坦公告》的框架下压根就不属于日本。苏联(后来的俄罗斯)占据南千岛群岛,是有法理支撑的。日本不跟俄罗斯谈,反而到处喊“固有领土”,喊给谁听?
尾声
历史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的国家把“抢来的土地”硬说成“自古以来的领土”,把“殖民的成果”美化成“国家统一的必然”。但法理摆在那里,档案摆在那里,不是靠喊口号就能改写的。
琉球问题,本质上是日本近代殖民扩张的历史债务;北海道的身世,更是把“现代日本”四岛版图的仓促拼凑暴露无遗。今天日本右翼政客一边嚷嚷着“领土危机”,一边在钓鱼岛、台海问题上挑衅——他们可能忘了,在战后的国际法框架下,日本自身的主权范围就是有边界的。这些边界,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划定的,不是哪个首相一句话就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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