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法院
关于责令限期交付车辆的公告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我院已查封下列车辆,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责令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你(单位)名下车辆交付至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服务中心:0595-23260110)。
二、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的,将视情节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查封车辆下落线索。
特此公告
安溪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4日
责令限期交付车辆名单
闽CWW051丰田牌 陈德根
(2025)闽0524执4444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136101
闽CV278M长安牌 王漓萍
(2025)闽0524执3653号
承办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267119
闽C538CF雷克萨斯牌 陈志川
(2025)闽0524执4426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136101
闽C035UB福特牌 刘明良
(2026)闽0524执983号
承办人:潘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5
闽C680XP凯迪拉克牌 周春发
(2025)闽0524执2883号
承办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595-26380579
闽C011MG宝马牌 雷俊塔
(2025)闽0524执4282号
承办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225456
闽C400GY丰田牌 陈炳坤
(2026)闽0524执1122号
承办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595-2321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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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 编辑:唐巧云
一审:谢坤特 | 二审:徐志林 | 三审:刘孙明
安溪法院发布预拘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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