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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是城市夜晚应有的底色,“安”是道路交通不可逾越的底线。近期,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中大队持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对“飙车炸街”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以案说法,直击现场——
改装“拉风”?罚到你心疼!
案例一:
9月2日凌晨,柳州市龙城路柳江大桥北,一辆小轿车因改装排气管,涉嫌非法改装车辆;驾驶人莫某穿拖鞋驾驶车辆,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莫某合并罚款1700元、记3分,并责令其限期内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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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9月1日,柳州市沿江路,一辆二轮摩托车排气管声浪异常,经检查发现该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驾驶人邓某称其车辆系借用,原本想去“兜风”,不曾想隐患重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将对邓某处以罚款1800元,并责令其限期内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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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8月30日凌晨,柳州市柳江大桥北,一辆轰鸣声刺耳的小轿车被锁定。该车除了非法改装排气管,还擅自加装尾翼,驾驶人杨某竟穿着拖鞋开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其处以合并罚款1900元、记3分,并责令其限期内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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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8月24日,柳州市桂柳路,一辆二轮摩托车因排气管声音异常被拦。经查,驾驶人李某擅自拆除消声器、加装排气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将对李某处以罚款1600元,并责令其限期内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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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拘你没商量!
“炸街”扰民已属违法,而无证上路更是险上加险。在近期的夜间专项整治中,民警发现部分驾驶人不仅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从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早已注销,便贸然驾车上路。
8月30日凌晨,驾驶人黄某某驾驶租赁车辆行驶至检查点时,被民警拦停检查。经核验身份,黄某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据其供述,车辆系从租车行租赁,自以为只要付了租金就能上路,完全忽视了持证驾驶的法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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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另一辆机动车的驾驶人吴某某,在接受检查时神色慌张。经民警查询,发现吴某某的驾驶证早已被注销。在法律层面,驾驶证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视同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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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两名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5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每一脚油门轰鸣,都是对宁静的挑衅;每一次无证握盘,都是对生命的赌注。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常态化严查“飙车炸街”、改装、无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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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莫峻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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