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没有犯罪事实?重婚罪的标准是什么?
“婚外胚胎案”原配朱女士透露,她控告丈夫重婚罪到公安要求立案,公安说没有犯罪事实不予受理,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没提供重婚罪的证据!
![]()
很多人不理解,她丈夫伪造结婚证、和第三者在医院培育胚胎,这都不算重婚罪?难道非得让他们生了孩子吗?其实法律上即使他们真生下了孩子,也未必能定重婚罪!分析一下重婚罪的标准,以及现实中怎么才能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已婚者构成重婚罪有两种可能:
一是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办了结婚登记。
这种情况容易证明,有两个结婚证肯定构成重婚。但本案他们是用假证在医院做胚胎,不是真办了结婚登记,所以,只凭一个假结婚证并不符合重婚罪的标准。当然,这涉及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问题,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丈夫这边已经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了。
第二种情况是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简单说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如果偶尔出轨,没有长期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即使长期同居,但如果不是夫妻名义同居也不构成重婚,目前的法定标准就是这样。
就本案来讲,丈夫和第三者为了做胚胎在医院谎称是夫妻,这个不符合长期共同生活的标准,别说做了胚胎,就算生了孩子,只要没有共同生活的事实,也不构成重婚罪。关键是有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这是法院和公安需要的证据!
![]()
就如同之前有人问出轨和他人生了私生子能不能追究重婚罪?欺诈性抚养生了多个孩子都不是自己丈夫的能不能追究重婚罪?这些情况,按目前法律,如果既没办结婚证,也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那除了办了两个真的结婚证以外,现实中怎么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呢?
一般来讲,是通过物业、居委会的一些证明材料,或者邻居、同事、亲友的证人证言,能证明实际在一起同居生活,这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能证明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或者某些行为足以让他人认为是夫妻的,比如说办了婚礼、拍了结婚照等等,能达到入刑标准。
按这个标准,现实中追究出轨配偶的重婚罪确实很难,因为出轨的人很少有那么傻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了。也有人提出针对一些严重的出轨行为,是否应该增加一些罪名,比如增加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罪、比如增加欺诈性抚养罪,但是按目前朱女士这边的证据,即使现在有这个两罪名大概率也不符合!
![]()
朱女士不服法院驳回的裁定已提起上诉,也有人呼吁重婚罪的标准几十年都没改过,现在应该改改标准了,大家对此怎么看?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