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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目三驾驶技能
训练管理的公告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驾驶人考试环境,进一步规范全市驾考训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全市驾考科目三训练和适应性训练路线(详情扫码查看)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培机构须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开展训练。训练期间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教练车辆,并由持有备案凭证的教练员随车全程指导。
二、在适应性训练路线开展训练必须避开科目三考试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段8:00-12:00、大车夜考时段)。
三、遇重大活动、临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情况,须严格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控。
四、过往训练路段车辆、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文明驾驶,安全通行。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打击非教练车违反法律法规练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乱收费等行为。
六、驾驶人考试、训练路线及适应性训练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调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9月5日
注:请扫码下载全市驾考科目三训练和适应性训练路线
来源:枣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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