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一起因艾灸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件。老人在卫生院艾灸治疗时被烧伤,多方医治后离世。卫生院承诺担责后又反悔,还反诉家属返还垫付医疗费。案件没有尸检无法死因鉴定,如何厘清责任成了关键问题,且看律师如何层层拆解,为逝者子女争取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老人在乡镇卫生院接受艾灸治疗时被严重烧伤。卫生院先后两次书面盖章承诺承担全部治疗费、陪护等费用,但老人经过多家医院治疗离世后,卫生院却称老人是因自身基础病去世,仅愿赔付短期费用,还反诉要求家属返还多余垫付的医疗费。原告方即逝者的五名子女陷入了困境,这法律责任到底该如何界定,赔偿数额又该如何确定呢?
大多数人会以为,有了卫生院盖章承诺的协议,事情应该好办,但实际上,卫生院以老人自身基础病为由进行抗辩,使得事情复杂起来。而且由于未进行尸检,无法做死因鉴定,仅靠协议难以完全确定医院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数额,这个常见思路陷入了死胡同。
山东鲁冠律师事务所的陈腾律师(执业证号:13715201411509058)接手后,将这个复杂的问题拆分成了三个独立的小问题:一是卫生院盖章承诺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是老人的死亡与艾灸烧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是卫生院反诉要求返还医疗费是否合理。之所以这样拆分,是因为只有分别解决这些小问题,才能全面清晰地界定责任和赔偿问题。
陈腾律师首先着手解决协议效力问题。律师整理了两份加盖医院公章的全责协议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实该协议具有法定效力。这一问题解决后,突破点出现,接下来可以聚焦于老人的死亡与烧伤的因果关系。
因未尸检,无法做死因鉴定,陈律师结合全套住院病历、多院诊疗记录,证实烧伤诱发老人脏器恶化,找到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联,为确定医院责任提供了有力证据。因果关系确定后,卫生院反诉要求返还医疗费的合理性问题就凸显出来。
针对卫生院的反诉,陈律师结合病历举证医院无法区分自费治疗项目,逐条进行抗辩,反驳了其退费诉求。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侵权及人身损害相关法条,判令医院赔付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驳回医院反诉,结合伤情酌定医院承担50%死亡相关损失。陈腾律师执业十二年,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在医疗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十余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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