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先说明一下,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不需要执法权,执法权里的内容没有告知单。其次贴告知单叫做“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没有任何规定说明:贴告知单属于执法。
2026年8月24号中午12点11分,湖北省武汉市某市民就辅警独立贴告知单、随身记录仪录像、发现违停告知、选择性开单问题进行咨询。
1:辅警(交通类)开展相关工作,例如记录违停,现场是否可以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单独开展?还是说交警不需要在现场一起或只需要在后台即可。
2:辅警(交通类)在开展违停记录的工作时,随身携带的记录仪是否从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开启,还是说可以自主决定什么时候开启?
3:辅警(交通类)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发现有人违停,是否在短信告知前,事先上前告知相关人员,进行劝阻?还是说可以不当面告知,事后进行短信告知。
4:辅警(交通类)存在选择性开展工作时,例如针对违停车辆,部分记录,部分视而不见,是否由举报人进行举证,而非交通大队自己内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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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于2026年9月4号进行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武汉市局交管部门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湖北省辅警管理规定》第8条第5项的规定,辅警可以协助疏导交通、提示、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辅警拍照贴单就是属于协助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的行为。
2:执法记录仪用于拍摄、记录违法行为,应当保持连贯性,完整的拍摄、记录违法过程。
3:若违停行为人正在车上,辅警应当先口头对其劝离,若非严管路段违停,当事人立即驶离的,不应当进行处罚。
4:当事人若发现存在选择性执法情况,可以留存相关证据,向纪检督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纪检督察部门会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审核,并视情况作下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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