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奥运会国乒拿下3金3银,举国沸腾之际,王楠丈夫郭斌曾抛出重磅消息,宣布要给所有夺牌国乒队员、教练,每人赠送一套海景合院别墅,一共9套,单套市价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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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还专门举办隆重的赠房仪式,马龙、樊振东、孙颖莎、陈梦等一众国乒名将悉数到场,手持纪念证书合影留念,消息一经传开,全网一片叫好。大家感慨奥运冠军王楠重情重义,夫妇二人愿意拿出巨额房产犒劳为国拼搏的体育健儿,一时间收获无数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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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数年,这件当年的美谈却演变成巨大的舆论漩涡。
郭斌在直播中直面网友争议,道出关键:当初给到运动员的,并不是房屋产权,而是终身居住权。房子产权依旧归属自家公司名下,运动员可以一辈子免费居住,但是这套房产不能出售、不能抵押,也没有办法留给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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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网上瞬间炸开锅。面对铺天盖地的讨论,郭斌内心倍感委屈。他坦言,在他看来,国内运动员当中,很少有人像王楠一样,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还有财力去回馈社会,可如今却无端被当成“反面人物”,自己也被贴上“奸商”标签。
“一辈子的居住权给你们,你们还要房产证干嘛?”郭斌在直播中的这句话,更是直接把矛盾推向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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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不做产权过户,是为了避免运动员承担高额过户税费,房子由公司统一打理物业修缮,常年四处集训比赛的运动员不用费心处理房产琐事,是出于保护运动员的考量。
但这番说辞,并没能说服所有网友,网络上分化成立场鲜明的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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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网友表示理解:公益馈赠本就全凭自愿。人家愿意拿出终身居住权,已经是一份厚重心意,我们不该用更高的标准去绑架行善者。无论是产权还是居住权,这份对冠军的心意值得肯定,不必过度苛责。
但大量质疑的声音同样此起彼伏。不少网友提出,当初大张旗鼓举办赠房仪式,对外宣传是“送房”,大众固有认知就是拿到完整房产产权。最初给到的仅仅是一年居住权,舆论发酵之后,才调整为终身居住权。如此高调造势,难免让人怀疑这是借国乒冠军热度,为自家地产项目做商业宣传。还有网友直言,居住权有很大局限性,无法继承处置,和真正意义上的“送房子”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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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不断发酵之后,郭斌更是流露退意:干净的人不想再陷入被无端揣测的环境,以后自己和王楠不打算再做这类好事,只安心经营自己的生活。
一边是当事人眼中一腔善意换来满身非议,满心寒心;一边是大众基于宣传与现实落差产生的合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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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要一个法律常识:按照《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仅仅保障居住使用的权益,和房屋所有权,本身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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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值得思考的地方在于:当商业宣传和公益馈赠交织在一起的时候,究竟怎样才算真正的善意?
行善者的善意,该被怎样善待;公众的质疑,又算不算对善举的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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