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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典”护青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密切联系呢?8月15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环资庭联合指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环”小法奇遇记》系列普法AI微动漫陆续推出,“獬豸”化身法典守护使者——“环”小法,在大好河山中守护青绿,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第七集:《谁动了那株蕙兰》
点击视频和“环”小法一起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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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环”小法!你们的绿色生态守护使者。我的原型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北魏陶独角兽。“法典在手,生态我守”,这是我的口头禅。
如果有人按下神奇手环,我就会立刻出发。这一次,野外观察员兰心在山坡上呼叫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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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葱茏 溪水潺潺
兰心在小溪边记录蕙兰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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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发现
老周即将挥铲采挖野生蕙兰
制止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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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按下手环
呼叫“环”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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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小法收到!
法典在手,生态我守!”
伴着一道蓝光
“环”小法疾驰而来
敲黑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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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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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八百三十八条:除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外,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采集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依法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地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环”小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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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采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蕙兰,断根伤丛、损及兰丛自然恢复,轻则没收所采植株,可以并处罚款;采挖2株以上或价值2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山间草木
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
如果你遇到环境问题
请呼叫“环”小法
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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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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