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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秋季起,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假期前后3个工作日,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中下旬3个工作日,原则上安排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衔接。2026~2027学年具体安排如下:
2026年秋假:11月25日(星期三)至11月29日(星期日),共5天(含周末公休日2天)。
2027年春假:3月31日(星期三)至4月5日(星期一),共6天(含清明节法定节假日3天)。
附件:《南安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
来源:南安教育信息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黄种成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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