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咨询京坤律师:家里老人去世了,村里要把老人的承包地收回,合法吗?京坤律师发现,有的农户明明不符合收回条件,土地却被违规收回,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还有一些人,明明人都健在,承包地却也被依法收回了,这是为什么呢?今天,京坤律师就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详细解读,帮您弄清政策边界,守住自家的“命根子”。
承包地合法收回的前提条件是承包户的整户消亡,这里需要注意:是承包户,不是我们普通的户口本。认定“整户消亡”,看的不是户口本,而是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权证书上登记的“承包户”。
简单讲,只有当承包户中所有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全部去世,这个承包户才算彻底消亡,村集体才有权收回承包地。
如果只是家里的老人或者个别家庭成员过世,只要户内还有一人在世,并且仍然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就绝对不属于整户消亡。这种情况下,村里不能收回承包地,而是继续执行国家“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保障现有家庭成员的承包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只有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村集体才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
第一种,承包户内全部家庭成员死亡,没有任何在世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主体不复存在,承包地自然收归集体。
第二种,户内人员虽然还有人在世,但是全部丧失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例如,全家都成了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或者全部将户口迁到其他村并且取得了新居住地的土地权益,不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才视为承包户消亡。
反之,以下几种常见情形,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承包地的:
只是个别老人去世,户内仍有其他成员;
子女进城落户,但本人仍具备本村成员资格;
外嫁女在新居住地尚未取得承包地,原村的承包地也不能被收回。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活保障,收回土地有着严格的法律门槛,绝不是村里想收就能收。如果您遇到村委会违规收回自家承包地,请务必保持冷静,依法维权:
首先,要保存好关键证据,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确权证书、户口本以及能证明家庭成员成员资格的材料。
其次,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县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处违规收地行为。
最后,如果行政途径无法解决,还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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