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7 号)
施行时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2月23日发布第97号令,对原60号令修订更名,2025年4月15日正式施行
立法背景:锁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关键岗位,强制定岗、定责、定流程、定考核、定处罚,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压实到企业内部最小管理单元,实现隐患可排查、责任可追溯、失职可追责,是当前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食堂、连锁总部落实食安主体责任核心强制规章
适用范围:覆盖国内全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殊贮存冷链企业参照执行;校园食堂、养老食堂、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适用配套 98 号令集中用餐单位管理规定,双令并行监管。
二、强制岗位配置:谁必须配总监、谁只配食品安全员
(一)必须同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 食品安全员】
-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
-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销售企业
- 大中型餐饮、中央厨房、单次供餐超 1000 人集体配餐单位
- 连锁餐饮、连锁食品销售品牌总部
(二)所有食品经营主体最低标配:食品安全员
小微餐馆、便利店、生鲜门店、小型作坊,均应当设置食品安全员,未配置岗位即构成合规缺陷。
岗位硬性任职门槛
- 食品安全总监:须由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具备法规应用、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相关能力;
- 两类岗位统一要求:参加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履职;
- 年度硬性学时:每年完成不少于 40 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考核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三、核心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法定必做)
企业应当编制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三项闭环台账制度,纸质或者电子记录全部留存备查,属于监管现场检查必查项目。
1.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执行)每日对照风险清单开展现场检查,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无论是否排查到隐患都要如实记录,落实零隐患上报;发现风险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2.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牵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域隐患复盘,梳理日管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补齐企业内部管理漏洞。
3. 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工作汇报,复盘当月风险情况、部署后续管控重点,出具《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四、双岗法定权责划分(清晰划清履职边界)
▶ 食品安全总监(统筹决策岗)
- 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风险防控体系;
- 牵头落实周排查、风险研判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拥有风险一票否决权: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可提出停产停业建议;企业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将直接认定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从重处罚;
- 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整改,配合飞行检查与事故调查工作。
▶ 食品安全员(一线落地岗)
- 开展进货查验、原料贮存、加工操作、清洗消杀、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日常巡检;
- 落实日管控工作,完成台账记录与资料归档;
- 上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现场完成问题整改;
- 是门店、生产车间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道风险防火墙。
五、监管抽考与培训考核硬性要求
- 监管部门可针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随机现场抽考;考核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依法予以处置;
- 企业应当为两类岗位提供培训考核条件,不得干扰、阻碍岗位人员正常履职;
- 培训档案、考核合格证明、学时记录需要长期保存;数字化平台生成的电子档案、电子证书,监管部门依法予以采信。
六、违法处罚条款(红线追责,后果明确)
1. 基础违规处罚(未配岗、未培训、未建立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整改处 5000 元 —5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 重大违法连带个人重罚企业出现主观恶意违法、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情形,除处罚企业之外: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个人收入 1 倍 —10 倍罚款。
3. 从业禁入惩戒企业许可证被吊销,相关责任人 5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行业管理,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触犯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岗位。
4. 履职免责情形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经依规提出停产整改建议并且书面上报风险,企业负责人拒不执行从而引发事故,已经完整履职的管理人员不予追责。
七、2025 修订新增重点变化
- 更新规章名称,清晰区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两套监管文件;
- 新增风险隐患强制停产报告义务:发现存在事故潜在风险,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 将特殊食品贮存冷链、电商第三方仓储纳入参照适用范围;
- 细化监管抽考流程,考核结果和企业信用监管挂钩;
- 明确电子台账、线上考核档案与纸质材料具备同等合规效力,认可数字化存档模式。
八、企业落地合规最简执行方案
- 定岗:对照经营规模配齐食品安全总监 + 食品安全员;小微经营主体至少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
- 培训:借助合规培训渠道完成线上学习以及统考,留存完整考核档案;
- 建清单:编制适配本企业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留台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推行电子化存档长期保存;
- 续教育:每年完成不少于 40 学时继续教育,更新考核档案,完成年度合规闭环。
九、数字化平台合规适配说明
“食安督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搭建运营,考核大纲覆盖法规条文、岗位履职、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全内容,可一站式完成报名学习、学时累计、线上统考、电子证书生成、档案云端留存、年度继续教育,台账可一键导出用于迎检,契合新规数字化留痕、可追溯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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