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南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钟得志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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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钟得志,男,汉族,1972年5月生,山东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钟得志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挂职),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贺州市委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等职。
资料来源:科技日报等 整理/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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