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湖南,在我心中,是文武双全的地方。
这个文,是指才气,武,是指武勇。
在才气方面,首推岳麓书院的那副对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说的是楚地人才众多,在湖南这里尤其兴盛。
——湖南人的才气,不光是吟诗作画的文采,更是经世致用的实干能力,以及根植于血脉中的那种家国情怀。
在武勇方面,首推“湘军”,其次是《我的团长我的团》中改编自杨度的那一句台词:“中华要灭亡,湖南人先死绝!”
——就是这一句,让我尤为震撼,觉得湖南真的了不起,湖南人真是好样的。
总体上,湖南给我的印象有三:
1、湖南是一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出类拔萃之地。
2、湖南人才气的核心,是一种把学问转化为行动、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的能力。
3、湖南和湖南人这种文武兼备的能力,合起来叫“文治武功”,也是“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最生动的注脚。
这一文一武,正是湖南这个地方在我心目中最深的两个印象,也是我喜欢湖南的重要原因。现在只要提到湖南,我首先想到的,就会是这些。
(二)
但今天,因为好几件事的发生都在湖南,让我对湖南的好感之外又多了一些看法和思考。
这几件事,都有一个共同的解决过程:“调解”。
如果单个事件的调解,尚属偶然,还不值一提,但一阶段时间内连续三次发生,就不免让人多想了。
这三件“调解”之事分别是:
1、长沙女干部占车位
公职人员彭某某霸占私家车位、谎称出差拒不移车,历经6轮调解,多部门联合,耗时10天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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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祁东扶老人被索赔
店主肖爱华主动救助突发疾病老人送医,警方认定无责,但经两轮调解后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最终家属退款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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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女子在长沙与4岁男童纠纷
一女子认定被男童“摸臀”,但监控显示是男童在跑动中无意中触碰,女子抓住孩子导致脖颈受伤,历经三次调解,女子表示启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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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起事情,都发生在湖南,都是因为“调解”而引发争议。
为什么争议呢?是因为这三起案件,监控都显示清楚,责任都相对清晰,却都要经过反复调解,就给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似乎谁最会闹,谁就最有理。
也让大家开始重新思考调解的意义。
有法律专家指出:调解的核心是“定分止争”,而不是简单的“息事宁人”,必须事实清楚,是非分明。
就是在根本上,人们最希望的,是对清晰违法案件依法处置,让“调解”回归它的本义——只作为一种有限手段,不能作为终极手段。
对于一个涉嫌违法的案件,终极手段是是非分明,是有法必依,这是真正的调解,也是化解纠纷最好的方式。
相信湖南后续会做得更好,会越来越好。
因为湖南,人杰地灵,因为湖南人,有大智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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