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然而就是有人不信邪,觉得从超市里顺走几样小东西,金额不大、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他们已经触动了法律的红线。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为自己的所谓“小聪明”付出了代价。
松江一家知名超市的监控拍下了一段画面:一名中年男子在柜台前停下,拿起一盒黑鱼片,塞进裤子后袋,没扫码,没结账,他径直出了门,警报也并没有响。正是这盒黑鱼片,打开了一扇不该打开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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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个月里,这名男子隔三差五就来光顾这店。鱼片、鸡翅、鳗鱼、牛肉、鳝丝、黄鱼……价值不高,每次只拿三十多元的东西,但次数累计达到了17次。直到最后一次,他拿起一盒49.9元的鳗鱼走向门口,被店员当场拦下。
经调查,涉案男子胡某的17次盗窃行为,累计总价值为670余元。虽然金额不高,但事实上,次数一旦超过三次,法律上的性质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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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今年54岁,大学本科文化,曾经受过良好的教育。法庭上,胡某解释说,那段时间自己精神压力大,一时糊涂起了贪念。当时,老父亲90多岁,患有阿尔兹海默症,需要人日夜照顾,每晚要起夜三四趟,他一时糊涂犯了罪。
但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最终,胡某当庭认罪认罚,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特别指出,近年来随着各大超市普及自助收银,类似的“小偷小摸”案件明显增多。很多消费者误以为金额不大就没关系,但法律上,只要“多次盗窃”,无论金额大小,三次以上就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 董冰茜
责编: 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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