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锦道带队赴常州调研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工作,深入了解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审判中的落地运用、实践成效和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严冬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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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常州中院召开专题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总体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准确把握上位法与地方性法规适用关系,在物业管理、城市养犬、房屋租赁、基层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常态化、规范化适用地方性法规,细化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
座谈交流环节,常州中院研究室、速裁庭、少年庭、民一庭、民四庭、行政庭结合审判实务,围绕民事、行政、速裁案件中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场景、裁判要点把握、典型案例培育、司法实践难点等内容开展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常州法院推动地方性法规准确适用、有效衔接司法实践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常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注重总结提炼,把地方性法规有效融入审判全过程,以司法裁判保障地方立法落地见效,实现地方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调研组指出,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常州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对地方性法规立法精神和条文要义的理解把握,健全完善司法适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运用地方性法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全省提供更多有益借鉴。
下一步,常州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持续规范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推动地方立法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法治常州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研究室 郭强
编辑:张 澜
审定: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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