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辽源市教育局深耕法治政府建设,立足教育主管部门职能职责,锚定“依法治教、护航育人”工作主线,从建强法治队伍、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师生法治素养等重点领域,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普法赋能,全力营造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的教育发展环境。
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对照“九五”普法规划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学法计划,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机关公务员人均学时60小时以上。规范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上半年回收2件、新增申办2件。完善制度动态管理,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本单位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扎实完成修订、废止等衔接工作,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规范行政争议处置,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案件。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机制制度,在市安委办的指导下制定了《辽源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协作机制》,协作机制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共9个成员单位组成,统筹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安全整治和规范治理工作,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提升和强化执法力量。制定了《辽源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旨在强化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持续精准履职,护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扎实履行教育行政职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教育“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完成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171人。高效回应民生诉求,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诉求522件次,实现及时签收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个100%”,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20件。强化办学行为监管,完成5所局直民办学校、9家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排查整改办学资质、安全管理等问题32个,实行闭环管理。上半年,围绕根治违规补课、破解教育内卷目标,聚焦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无证办学、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安全隐患开展全域排查整治。累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90余家次,出动检查人员610人次,排查隐形变异学科类机构47家;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4条,全部核查办结、100%反馈。依规分类处置各类违规主体:约谈机构负责人16人,对29家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依法取缔关停不合规机构15家,对3家违规学科类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累计罚没3万余元。同时,高标准配合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人大、市人大各级领导关于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调研、实地暗访各项保障与资料报送工作;经过阶段性整治,违规补课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校外培训办学行为持续规范,家庭教育支出与学生课业负担稳步下降。
压实主体责任,厚植校园法治文化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把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和干部考核,真正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牵头印发《2026年度辽源市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为全市138所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依托全市362名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格局,上半年开展法治讲座139场次,覆盖师生4万余人次。上好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法治素养。同时,打造多维普法阵地,依托“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体系,结合宣传橱窗、手抄报等传统载体,精心组织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下一步,辽源市教育局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补齐执法队伍专业短板。探索教育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加快推进执法记录电子归档系统建设,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制度完善、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执法体系。持续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实践,优化法治副校长“双向述评”履职管理模式,创新智慧普法载体,完善家校社协同法治教育体系,以依法治教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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