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选调公告正式发布
共计招录444人
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10:00至9月24日12:00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31日
以下是部分公告内容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2000年9月 <含> 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9月 <含> 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 <含> 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 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 报考政法、数字信息、财经、城市建设类别需具备相应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类别不限专业;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9.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2.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等22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选调公告及政策问答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各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2026年9月9日10:00至9月24日12:00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综合、政法、数字信息、财经、城市建设中的一个类别报考。报考者根据职位简章填报志愿,可以在市级志愿或十六个地区志愿中至多选报两个(不涉及具体职位),志愿分顺序先后。
(三)高校审核信息。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后,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及时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重点审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情况。
完整公告及职位表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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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公告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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