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这种病,时间就是生命,这点大伙多多少少都听过。短短二十分钟的耽搁,就有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湖南衡阳发生的这件事,看完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老人本来就在医院住着,突发脑梗急需开刀救命,就因为预缴的三万块没凑齐,手术迟迟排不上。来回拉扯二十多分钟,人是救回来了,可后半辈子直接瘫痪,连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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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11日的报道,事情要从八月下旬说起,71岁的胡奶奶因为摔伤住进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本来,就是住院休养,谁也没料到意外来得这么突然。8月26号,老人在床上不小心摔落到地面,很快身体就出现各种难受的反应。医生检查过后,确诊是突发脑梗,情况十分凶险,必须马上动手术。
医生跟家属算了一笔账,整套手术全部花费大概六万多,走居民医保报销完,个人这边差不多要出三万,要求必须先把这三万预缴款交齐,才可以安排上手术。
那个时间段,病房里面就只有老伴一个人守着。老爷子年纪大,用的还是老式老年机,手机根本做不到线上转账,身上也没带那么多现金。看着床上难受的老伴,老爷子急得团团转,不停跟医生商量,自己回家拿现金,很快就能送过来,能不能先动手救人,钱后面马上补上。
但是,老爷子的这个请求,并没有得到医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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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外地的儿子接到消息,心里万分着急,立刻打电话过来协商。退了一步,说可以先交一万,剩下的钱自己正往回赶,到家第一时间补齐。就算这样,依旧没有得到院方的通融。
两边就这么僵持了二十多分钟,病人还躺在病床上承受病痛折磨。僵持不下的时候,医生拿过来一份文书,要家属签字,内容写的是家属主动拒绝手术。这一纸签字,相当于把不做手术的责任,全部划到家属这边。
儿子心里明白,再耗下去,母亲只会越来越危险,不能继续在这里干等。当天晚上八点,儿子赶到医院,直接把母亲转去了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
经过救治,老人好歹捡回一条命。可之前耽误的时间已经造成不可逆伤害,右边身子动不了,没有知觉,语言功能也彻底丧失,往后的日子基本离不开人贴身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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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被曝光之后,网上直接吵开了,各种说法都冒了出来。
有曾经在医院工作过的网友留言:“明文规定急危重症要先救治后结算,道理谁都懂,落到实际操作的时候,部分科室就开始卡死费用,真遇上事才看得出差别。”
也有网友保持理性:“现在网上也有传闻,猜测家属内部在医药费分摊上有矛盾,这些都只是传言,不能直接当真,全部细节还是要等卫健部门的调查结果。”
还有普通老百姓感慨:“一家人没有说不给钱,只是当下拿不出全款,又不是打算逃费,非要卡得死死的,实在让人寒心。”
当地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这件事情,明确表态医院首要职责是救死扶伤,会把整件事查清楚。涉事医院和医生面对媒体,一概不愿接受采访。
咱们国家民法典写得很清楚,遇到生命危急的病人,医护有救助义务,不能因为没交钱就见死不救,急症执行先救治、后结算。可纸上的条文,现实执行的时候,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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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件事,我自己有两点很深的感受。
第一,收费制度是用来规避坏账风险,但绝对不能变成急救的拦路虎。
医院运营要花钱,担心患者治疗完拖欠费用,这点可以理解。但要分清场景,这次老人本身就在院内住院,不是来路不明的外来病患,家属两次主动提出先付一部分、后续补齐,逃跑赖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味死板照着流程办事,不懂结合现实情况变通,最后承受痛苦的,却是躺在病床上的病人。
第二,急诊绿色通道,不能仅仅停留在宣传材料上面。
很多医院对外宣传的时候,都会提到绿色通道,先救人再谈钱。可真正考验人的,恰恰就是病房里面突发急症这种情况。不是只有马路边送来的病人才算急诊,已经住院的患者突然恶化,同样属于危急状况。如果这种场景下绿色通道都运转不起来,那这套制度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当然现在还有不少疑点没有落地,老人摔倒的真实情况、当时病情的紧急程度、现场完整沟通对话,全部要等官方调查给出结论,网传的各种猜测,我们也不能直接当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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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次调查可以把前因后果全部捋明白,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更希望这件事,可以给各地医疗机构敲个警钟,不要让费用,挡住救命的通道。
想问下大家,如果碰到这种家属愿意付钱,只是当下凑不齐全款的危急情况,你觉得医院应该特殊通融吗?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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