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于9月7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所涉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公告,确认该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损害。自9月8日起,信越化学等多数日本出口商须按99.2%的比率缴存保证金,德纳尔硅烷则适用80.8%的临时保障比例。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与经济产业大臣赤泽亮正反应极为迅速——公告发布仅隔一夜,二人便在9月8日上午联合发声,指称中方裁定具有明显国别指向性,违背多边贸易体系基本准则,敦促立即中止执行,并宣称将协同G7成员国及战略伙伴启动政策磋商机制。
一项年进口量不足千吨、聚焦于半导体制造关键前驱体的贸易救济初裁,何以触发东京高层如此紧迫而高调的连锁回应?这种远超常规贸易争端烈度的应激表现,究竟是高端材料领域主导权松动引发的战略焦虑,还是地缘技术竞争长期积累压力的一次集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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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对外披露反倾销初裁决定:经初步调查核实,原产于日本的二氯二氢硅在向我国出口过程中,存在以低于正常价值水平持续销售的行为,已对国内同类产业发展造成明确且可量化的实质性冲击。据此,自次日即9月8日起,所有自日本进口该产品的经营者须向海关缴纳相应比例的现金保证金。
其中,信越化学及其他未充分配合调查程序的日本企业被暂定适用99.2%的高额保障比率;德纳尔硅烷因提交了完整应诉材料,经综合核算后确定为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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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不少读者对“二氯二氢硅”这一化学名称感到陌生。事实上,它正是集成电路制造流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电子特气之一,广泛应用于逻辑芯片、DRAM、NAND Flash等主流芯片的薄膜沉积、刻蚀及掺杂等关键制程环节。
尽管全球市场规模相对有限,2024年度我国对该物质的总需求量约为446吨,但其技术门槛极高——纯度需达99.9999%(6N)以上,金属杂质含量须控制在ppb级,任何微小偏差都可能导致整条晶圆产线良率骤降甚至停摆。正因如此,过去十年间,国内头部晶圆厂普遍采用“单一供应商锁定”策略,极少轻易更换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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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凭借这种高度依赖性,日本企业在我国市场长期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全年进口的二氯二氢硅中,日本供应占比高达78.3%,十吨中有近八吨源自东瀛,议价能力与技术话语权双双处于顶峰。
然而这一格局早已悄然瓦解:2025年,韩国跃升为我国该品类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截至2026年7月,日本产品当月进口份额已萎缩至33%,较峰值下滑逾四十五个百分点,昔日垄断优势荡然无存。
与此同时,国产替代进程加速推进——三孚股份率先建成千吨级稳定量产线,金宏气体完成二期扩产并实现批量交付,和远气体亦于今年上半年通过多家12英寸晶圆厂认证。日本企业的材料卡位优势,正在被系统性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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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裁公告落地不到24小时,日本政界便出现密集表态动作。
官房长官木原稔与经济产业大臣赤泽亮正先后召开记者会,强调此次措施专设针对日本企业,既无事实基础亦不符WTO《反倾销协定》精神,要求中方立即撤销裁定,并表示将推动G7框架下开展跨部门协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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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言论看似强硬,实则缺乏法理支撑,属于典型的议题错置。
公众常将反倾销调查与出口管制混为一谈,二者本质截然不同:前者是世贸组织明确认可的正当贸易救济工具,用于遏制人为压价、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后者则属国家安全范畴下的单边出口限制手段,核心目的在于防止敏感物项流向特定实体或用途。
只要申诉方能够提供倾销事实、产业损害证据以及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凿链条,调查机关即可依法依规发起立案,整个过程完全开放透明,符合国际通行实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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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推进:国内产业代表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递交调查申请;商务部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公告立案;后续抽样核查、实地走访、听证陈述等环节均按《反倾销条例》及WTO规则有序展开。整个时间轴独立清晰,与其他外部事件无任何交集,所谓“政治化操作”纯属主观臆断。
更值得玩味的是两家日企截然不同的保证金比率设定。信越化学被课以99.2%,比德纳尔硅烷高出18.4个百分点——根源在于前者全程拒绝履行应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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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数月的调查期内,信越化学仅向调查机关提供了粗略的对华出口总量数据,对于至关重要的原始销售合同、商业发票、海运提单、银行收款回执等交易凭证,一律不予提供;其在日本本土市场的销售记录、生产成本结构、管理费用明细等基础经营资料,同样未作任何披露。
调查组曾三次发出书面催告,明确提示拒不配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方始终未予回应。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及WTO《反倾销协定》第6.8条,当被调查方拒绝合作时,主管机关有权基于“可获得事实”(Facts Available)作出推定性裁定,由此得出的高比率结果,实为程序正义下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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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之下,德纳尔硅烷积极配合全部调查要求,完整提交了涵盖境外销售、境内成本、关联方交易在内的全套财务与运营资料,并主动配合开展实地核查。最终裁定结果系在其申报数据基础上,结合第三方验证与合理调整后形成。
同属日本籍出口商,是否遵守调查程序、是否承担举证责任,直接决定了最终裁量尺度的巨大差异。
这哪里是什么“针对性打压”?分明是企业自身放弃法定抗辩权利后,又试图将程序失当的责任转嫁给调查主体,逻辑上根本无法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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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阶段仅为初裁决定,所采取的仅为临时性保障措施,即以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的风险防控,并非终局性的反倾销税征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所有利害关系方均有权向商务部提交书面评论意见,并补充提交此前遗漏的关键证据材料。一旦新证据足以改变原有认定结论,最终裁定税率完全具备下调空间。
前述两家日企之间高达18.4个百分点的比率落差,恰恰印证了程序公正与事实还原之间的动态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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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值得日本业界深思的,并非短期资金占用成本的增加,而是供应链生态位正在发生的结构性迁移。
当前全球芯片制造正面临显著的成本约束压力,当进口日本产品的综合使用成本陡增,下游晶圆厂自然会加快导入替代方案的步伐——包括加大国产气源验证力度、重启韩国供应商产线适配测试、甚至重新评估欧洲厂商的技术可行性。
一旦某类国产或韩产二氯二氢硅成功通过全工艺流程认证,并建立起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稳定供货记录,日本企业不仅将永久丧失价格竞争力,更可能被排除在下一代先进制程产线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外。届时再想重返主流供应链,难度或将呈指数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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