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1日讯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财政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医而康(承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受到财政部门相应处罚。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医而康(承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冯营子镇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服务中心2楼204室
二、基本情况
在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河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01项较轻的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39083.2元;
2.列入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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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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