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新京报记者获悉,9月9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召开涉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通报会,梳理近三年审理的此类案件,总结出其中的显著特点,并发布典型案例,为数字市场划出清晰的法律边界。
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雪林在发布会上表示,近三年,石景山法院受理的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案件覆盖科幻游戏、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等多个重点行业,其中涉科技型中小企业案件量上升尤为明显。
此类企业高度依赖数据资源、核心算法、专利技术等技术秘密。即便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仍面临被不法人员借助网络技术手段窃取或非法使用的风险,直接导致企业竞争优势丧失、市场份额锐减。
同时,涉网络商业诋毁案件数量也显著增加。科创企业的专利变现与产品推广高度依赖企业商誉,但部分科技产品测评类直播中,“踩一捧一”式的言论频繁出现。这类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干扰消费者理性决策,更阻碍了科创企业的创新发展,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高雪林表示,在传统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原被告通常限于同一行业、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然而,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流量、数据、算法成为核心竞争资源,竞争行为的边界被打破。
石景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部分被告为争夺流量、快速变现,开始借助个体工商户名义,甚至直接以普通用户身份实施侵权行为。对此,人民法院对于竞争关系的认定也逐步转向以“行为是否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为实质判断标准,不再囿于双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情形。
随着网络数字平台快速发展,涉及数据权益、平台引流、人工智能衍生竞争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此类案件多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涉案行为呈现多元化、技术性与隐蔽性强的特点,导致案件审理难度明显增加。
石景山法院提示广大企业,在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及时、全面、合法、有效地固定侵权证据至关重要。企业在获悉侵权行为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区块链存证、公证等方式取证,内容需力求全面、客观、清晰地展示被诉行为的具体路径、技术工具类型及用途等,为后期维权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企业需准确区分侵权行为直接实施人、技术工具提供者,厘清各主体参与程度,准确列明被告。
编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