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小学生梦游砸中宝马车”的新闻被各大媒体转发报道,大家都庆幸车子救了孩子一命。
可是车主周先生没想到,自己当初的善意,短短几天后,就被当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软肋。
![]()
事发经过
事发9月7日凌晨,湖南衡阳,有邻居听到户外传来巨大声响,但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天早上,车主周先生下楼,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宝马轿车车顶被砸出明显窟窿,玻璃碎了,车辆座椅受损严重,车上还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书包,随即报警。
![]()
后来经过了解,原来凌晨2点多,一位小学生梦游,用钥匙打开家中防盗网小窗,人直接从7楼掉下。
那毕竟是7层楼的高度,楼下就是水泥地面,没有任何树木和草丛缓冲,要是直接摔到地面那肯定是很危险的。
而且事发凌晨,大家都在睡觉,万一有危险,根本没人发现。
![]()
万幸的是,楼下这辆宝马车刚好接住了孩子,起到缓冲作用,孩子仅受划伤和骨折,掉下来后就自己走回家了,后来被送到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实属不幸中的万幸。
![]()
家长一开始也是很不好意思,主动联系周先生协商赔偿,并表示愿意承担周先生车辆维修期间的打车通勤费用。
这辆车周先生才买2年,算是新车,也有感情的,所以只能联系保险,定损价格约5万元,走保险流程后就可以送到4S店维修了。
![]()
当然,因为家长一开始态度挺好的,周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能救人也算是功德一件,所以婉拒了对方提出的通勤补偿,只希望先把孩子治好,再把他的车修好就行了。
“救人的车难见,车子修好后会继续开。”
![]()
家长态度大变,车主无法接受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家长给赔偿,车辆修好就可以继续开了。
可是家长一听说到4S店修车要5万块,态度就变了。
周先生体谅这家人可能经济上没那么宽裕,所以给家长提了两点建议:
![]()
第一,放缓赔偿时间,让家长去跟4S店商谈价格,省得到时候让保险完全介入、走完流程的话,可能商谈的空间就没那么大。
第二,因为周先生刚好拍这辆车的视频火了,所以他建议家长可以出镜说明一下情况,如果有车企或者说相关企业家看到新闻说不定能给他们家一定的帮助,也是一个好事情。
![]()
但是家长比较敏感,不愿意透露自家的任何信息。
反过来,家长要求周先生维修时不使用原厂配件,改用拆车件以降低赔偿成本。
意思就是,5万赔偿太高了,他们不能接受。
![]()
还有,家长要求周先生删除此前拍摄记录事件经过的视频,称若不删除将以侵犯隐私为由提起诉讼。
这点周先生非常不能理解,因为这条视频他就拍了自己的车受损情况,没提到孩子家的任何信息,也没见过孩子,怎么就侵犯他们家的隐私了?
![]()
周先生对这两项要求均表示无法接受,那辆宝马才买了两年,如果用拆车件修,省了家长的钱,但车子的安全性能和二手残值直接崩了。
目前双方就赔偿方式仍存在分歧,事情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网友热议
网友们看到这个反转,很心寒。
家长要感谢车主,不是他的车缓冲,孩子可能就没命了,要怀抱感恩之心。
何况5万元换孩子一条命,难道不是上天保佑的万幸吗?
![]()
可以理解家长的经济难处,万事都有的商量。
但是家长处理方式真的不妥,似乎在拿车主的善意当讨价还价的软肋。
从“主动承担通勤费”到“逼你接受拆车件”,中间隔的不是5万块,是“我弱我有理”的心态在作祟。
如果周先生再狠一点,全部交给保险公司,拿家属连一丝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
而且拿“起诉侵犯隐私”当筹码,实在有点暴露人性。
周先生拍视频是为了留证据,只要没故意曝光孩子的脸和身份信息,根本谈不上侵权。
律师也点了,家长可以要求平台下架视频,但不能拿这个当武器,逼车主接受不合理的赔偿方案。
况且监护人没看好孩子,导致别人财产受损,依法全额赔偿,这是本分,不是情分。
拿保护孩子隐私当挡箭牌去压价,消耗的从来不是钱,是人心。
![]()
结语
这事儿最好的结局,是家长老老实实按定损单赔钱,车主把车修好继续开。
别让一辆救过命的车,最后成了照出人心凉薄的镜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