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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井与清乾隆间广东普宁县的景观改造
■作者简介
陈贤波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史。
■提要
乾隆十年萧麟趾在广东普宁知县任上对隐陀寺伏虎井进行故事新编和立碑纪念,文字、图像和实物的融合加速了伏虎井的景点化,促成它由一口日用水井转变为集石碑、石栏、石雕、石虎和石盖等多种物质形态于一身的文化景观,其内涵也由对伏虎佛法的揄扬走向警示百姓的隐喻。联系明末清初普宁建县以后县政运作的复杂历史,萧麟趾任上一系列景观改造活动隐含了一个新县从“地方行政单位”逐渐形成历史、风俗与景观自成一体的“文化单位”的关键线索,说明历史上官绅精英对地方景观的诠释改造是记忆和文化竞争的重要场域,地方景观中掩藏的“历史关联”和“文化嵌入”使其成为观察社会文化变迁的窗口,提醒我们注意甄别静态景观的历时层序和文化内涵。
■关键词
清代;州县官;文化景观;历史书写
全文刊载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6年第3辑,第17-27页,注释从略。
一引言
清代州县官掌一县之政,举凡税收、司法、治安、教化、水利、仓储等事务,均为职责范围。由于刑名、钱谷两者的实绩乃朝廷考成州县官的主要依据,因此瞿同祖很早就强调:“另外那些职责,因并不影响‘考成’,如果不是有意忽视的话,州县官一般只以很少精力去应付。”但越来越多的研究案例表明,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考虑到大部分官员难以通过考绩多次加级或晋升,州县官这一职位对多数人来说既是一生仕途的顶峰也是终点,在有限的政治生涯中参与推动关乎当地民生和文教的各种事务,虽“不影响‘考成’”,但也绝非闲杂之事,后者同样能为个人赢得社会声誉乃至青史留名。这些让州县官耗费巨大精力的施政活动,或隐或显地交织着地方利益、个人追求和社会期望等复杂因素,更为直观地形诸各类实物建筑,如城楼、衙署、书院、寺观、亭台、沟渠、碑石等等,保存至今多成为地标性的名胜景观。
威廉·霍斯金斯(William G. Hoskins)在《英格兰景观的形成》1955年第一版序言中强调:景观本身“是我们所拥有的最丰富的历史记录”。无论自然还是人文景观,景观史研究自发轫始就特别重视通过分析景观的演变揭示其中掩藏的“历史关联”和“文化嵌入”,一些与重要历史、人物相关,更能唤醒后人共鸣的景观,往往也被研究者称为“记忆之场”。由此出发,要真正理解上述州县官经营的名胜景观,有必要将其放回到当地社会历史背景之中,细致发掘景观背后的“故事”,尤其应该关注文人精英如何使用历史和文化符号把它们与历史上的伟大人物、重要事件联系起来,赋予其更丰富深刻的文化内涵。
雍正癸丑科(十一年,1733)进士、山东堂邑人萧麟趾乾隆六年(1741)履任广东潮州府普宁知县,乾隆十年(1745)来到辖区的隐陀庵(寺),听闻当地人对寺院内一处古迹——伏虎井的传说之后,挥笔写下一篇《伏虎井说》。作为外来官员,萧麟趾一反通常对名胜古迹来历故事的接受和推广,毫不含糊地否定当地传诵多年的版本,不仅于井旁立碑存证,还将他的“故事新编”收入当年正在开局纂修的新县志和个人文集中。萧麟趾看似“小题大做”的举动具有多重象征性,它提供了一个理解州县官行为逻辑及其文化意义的具体案例,说明历史上对地方景观的诠释改造,也是记忆和文化竞争的重要场域;更重要的是,将之与明末清初普宁建县以后与邻县的都图纠纷和县政运作的复杂历史联系起来,萧麟趾任上一系列景观改造活动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明清时期县一级地方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区开发中的“文化议程”提供了关键线索。
二“有虎陷于井”:伏虎故事与伏虎井景观形态演变
目前所见最早的文献记载中,隐陀寺也被称为“隐陀庵”,位于普宁县治西四十里的鲤湖乡(今广东普宁市里湖镇),明末肇建,清初重修。康熙二十三年(1684)纂修的《潮州府志》载:
隐陀庵,在县西四十里鲤湖乡。明崇祯间郡人布政使黄琮、住僧大顶同建。国朝顺治己亥僧通晓募化重修。康熙辛亥八月十二夜,有虎陷于井,人名“伏虎井”。
关于隐陀寺的建造与鲤湖地区发展史的关系,后文再细论。这里要先指出的是,“伏虎井”及其故事一经产生,很快就载入府一级的地方志,之所以日期、事迹、名号都被清晰记录下来,至少有两种途径:一是普宁县当局借府志编纂之际上报地方材料,二是府志纂修者自行采录来自民间的传闻。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顺治十八年(1661)编纂的《潮州府志》在普宁县“寺观”条下仅载有一所废于兵火的“华严寺”,说明伏虎井故事的出现和传播无形之中加持了隐陀寺作为一所地方庙宇的名声。可以肯定,这处景观至迟在康熙年间已小有名气,相关零星记载也表明“有虎陷于井”的真实性得到官方确认。
没有确切的资料显示乾隆十年普宁知县萧麟趾为何来到这座离县治四十里的隐陀寺,是慕名游览,还是有事途经。但事后这位县官亲撰《伏虎井说》并在井旁树碑纪念的举动,让这处已存在数十年之久的寺院胜迹在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两个层面都发生根本变化。
萧麟趾撰书的碑石至今竖立在隐陀寺内前厅,与伏虎井相对。碑身高125厘米,宽63厘米,楷书竖写12行,计260字。为便于讨论,兹录全文如下:
井在鲤湖隐陀寺,非为穽也。汲清取甘则斋堂习近之地,持绠提罂则闾闬群聚之所,曾〔会〕是此混混者,遂足制山君之命哉。康熙辛亥八月十二夜,有虎陷于井。众以为虎将垂涎于比邱,触极乐世界网,西方圣人令了尘缘耳。又因五百阿罗汉有降龙伏虎法,遂取以名井,载在旧乘。余维虎之猛力而暴,即猎人遍掘陷阱,不可必得。矧其自伏厥辜,宜若默有伏之者。顾井不与虎期,而虎以逞威不戢,一旦至于灭顶,无所施其爪牙,欲摇尾乞怜而不可得,则是虎自为之也。昔人有言:“莫踬于山而踬于垤。”彼自谓无敌,恃强虐物,而里井之间,跬步之内,已隐有无限 (坎)险之地,皆足以制其命,虎特蠢然者耳。如谓吾言不然,请视此井。乾隆十年仲夏月普邑长发千〔干〕萧麟趾撰并书。
上引碑刻实物无标题。然而同一年由萧麟趾主持纂修并刊印的《普宁县志》将之录入“艺文志”,题为《伏虎井说》。几乎在同一时间,萧麟趾于乾隆十年秋刊印其普宁任官期间的各类官牍文稿,题为《普阳琴余草》,同样收录了《伏虎井说》。因此,20世纪80年代普宁文物部门整理当地古碑碣时将之标记为“《伏虎井说》碑”(下文简称“伏虎碑”)。
通过比对实物和文献,可发现伏虎碑存在三处因字形近似但显系刻工错解的误凿。其中最易混淆且影响文义的一处是碑文第2行“曾是此混混者”的“曾”字,应为繁体字“會”,表示适逢、恰巧遇上之义。因此,此句的文义是伏虎井“恰好”为人群混杂之地,而非“曾经”为混杂之地。
无论如何,伏虎碑的可贵之处,在于显示出口述、文字和实物多种不同历史载体交错叠合的丰富信息,其中最可发覆者有二:
一是伏虎井的功能形态变化。据萧麟趾所述,伏虎井是住僧“汲清取甘”和周边百姓“持绠提罂”就近取水的一口水井,因老虎之死而得名,井本身并非猎兽陷阱(“非为穽也”)。在一番新解说之后,萧麟趾特意引导读者眼见为实,强调“如谓吾言不然,请视此井”。换言之,至这位县官来访时,伏虎井虽有异迹,但水井作为取水点的功能形态并未发生变化,是故萧麟趾发出感叹“会是此混混者,遂足制山君之命哉”,说明此时此地仍旧是人来人往的混杂之区。这与我们今天实地考察所见水井废用,井口封合石盖且雕有一尊石虎,以及井栏八面石浮雕的景观完全不同。
水井何时废用暂无文献可稽考,但它走向“景点化”有迹可循。前面讲到,普宁文物部门在20世纪80年代曾实地考察过伏虎井,当时记录如下:
隐陀庵内有“伏虎井”,井已废,存石井栏,深灰色油麻石,井栏平面八角形,两分对合,高51厘米,壁厚30厘米,每面边长36厘米。每面各有一幅浮雕。标题分别为“独坐翰林”“锦堂富贵”“威震三星”“福呜高歌”等。
除了上引资料记录的四面浮雕外,我们在现场尚可辨认出另外三面浮雕图像分别题为“飘江独立”“玉堂金马”“禄福赐宴”。而上引记录中的标题之一“威震三星”实为“威振三边”之误。遗憾的是最后一面浮雕被完全遮挡,无法看清,但其主题应与其他雕刻有相近的寓意。
将佛寺内的一口日用水井饰以象征功名利禄的八面石浮雕,其做法明显与佛家思想相抵牾,既不可能是隐陀寺的僧侣所为,也非萧麟趾当日来访所见,很可能是他立说树碑之后,时人为了增加伏虎井观赏性而进行的创造。这一装饰修葺之举是否为萧麟趾授意不得而知,但雕刻精美的八面井栏与县官亲笔撰书的伏虎碑先后出现,互相映衬,文字与实物的融合无疑加速了伏虎井的“景点化”。
至于井口封合石盖上的石虎,瞪大双眼,呈蹲坐乞怜状,更是对“有虎陷于井”历史记忆的形象化体现。虽然在实地访谈中,当地人相信它们都是整个伏虎井“古迹”的一部分,只是石虎出现的时间明显更晚近,至少在上述普宁县文物部门记录井栏石浮雕时并未提及,说明当时石虎尚未安放于此。
二是伏虎井传说故事的演变。伏虎碑虽出自萧麟趾一人手笔,以石为证,但碑文实际上包含了口述和文字两个先后出现的故事版本。
前引康熙《潮州府志》提到伏虎井的得名源自“有虎陷于井”。但府志记载简略,未详细说明何以“伏虎”。经由萧麟趾的记录,我们可知在时人口耳相传的解释中,老虎之死因有二,一说“虎将垂涎于比邱,触极乐世界网,西方圣人令了尘缘”,宣称老虎受感化主动赴死,一说“五百阿罗汉有降龙伏虎法”,强调被动降服。无论如何,这些传说版本宣扬佛法广大、普济众生,与历史上罗汉、高僧伏虎一类的佛教故事如出一辙。加上老虎毙命的地点本身就是一处特定的寺院宗教道场,传说故事的产生大大增加了隐陀寺的神圣性,不仅僧侣乐于宣扬,周边百姓也普遍信服,由碑文“众以为”“载在旧乘”等句可见一斑。显然,萧麟趾从众人口述和旧志记载两个途径获知伏虎井故事。当萧麟趾造访隐陀寺,当地随行人员势必将上述流传已久的传说故事向他娓娓道来,未曾想这位县官非但不以为然,还决定在井旁树碑加以辩驳。
在萧麟趾推广的故事新编中,老虎之死乃“自为之”,与佛法无关。由于误入水井,空间狭隘,老虎“无所施其爪牙,欲摇尾乞怜而不可得”。他强调“里井之间,跬步之内,已隐有无限坎险之地,皆足以制其命”,因此老虎虽然“自谓无敌,恃强虐物”,实则“特蠢然”。在这里,萧麟趾没有引经据典立论,也没有以县官的身份居高临下强势说教,而是试图用日常生活的经验逻辑来向众人说理,重新解释老虎之死。碑文最后以“请视此井”作结,既强化了新故事的现场感和可信度,也充分说明萧麟趾撰文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立碑纪念,使之垂远。
综上,我们可大致梳理出伏虎井及其相关历史前后变化的线索:早在康熙年间,伏虎井就因老虎之死远近闻名,隐陀寺也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乡村小庙开始进入官修志书记载。乾隆十年以后,伏虎井由原本的普通水井一变为包含石碑、石栏、石雕、石盖和石虎的地方文化景观,其文化内涵也由老虎受佛法感化降伏转变为猛兽自伏厥辜,从重在对伏虎佛法的揄扬走向警示百姓的隐喻。伏虎井不仅以碑石、雕刻的物质形态立于一地,也以口述和文字的形式口耳相传、载入史籍。其景观层序依次是:水井—石碑—石栏浮雕—石虎石盖。显而易见,其中最为关键的变化离不开普宁知县萧麟趾的介入和影响。
三“为普人兆文明”:萧麟趾改造地方景观的努力
由于气候变化、战争和人口危机加剧了人与虎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明末清初广东沿海各地“虎患”时有发生。马立博(Roberts Marks)关注这一时段华南生态环境的变化,提到崇祯十四年(1641)一只老虎突然闯入广州城北濠涌引发骚动。与普宁接壤的揭阳县,顺治十六年(1659)、康熙二年(1663)相继有老虎出没的记载,“虎患”看来并非孤例。不过,这仅仅表明前述老虎死于鲤湖隐陀寺具有特定时期的生态背景,但并没有解释伏虎井和伏虎碑为何会产生。简单来说,作为县官的萧麟趾对伏虎井进行故事新编和景观改造本质上是“借题发挥”的政治性行为,旨在重新树立官府对地方历史的解释权。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捋清萧麟趾的真正意图:一是鲤湖地区的发展及其与隐陀寺的关系,二是比较萧麟趾任官期间的其他相关举措。
(一)隐陀寺与鲤湖开埠设市
隐陀寺所在的鲤湖是明代中后期逐渐形成的市集,榕江支流西门溪和火烧溪在此交汇,水陆交通便利。嘉靖四十五年(1566)普宁建县之前,这片地区属于潮阳县黄坑都,但嘉靖二十六年(1547)纂修的《潮州府志》列出的黄坑都村落尚未有“鲤湖”之名。万历十三年(1585)七月潮州知府郭子章曾实地查勘新建普宁县城的选址,鲤湖是他考察过但最后弃选的地点之一,据他描述,“鲤湖成市而小,近水而溜。”随后,万历三十八年(1610)成书的《普宁县志略》记载了鲤湖在内周边数十个村寨。可见,鲤湖在嘉万之际逐渐成长为区域内一个新兴小市集。
清初鲤湖进一步壮大,顺治《潮州府志》将之与“大坝”并列为普宁县仅有的两个市集之一。康熙《潮州府志》不仅记载的市集与前志相同,其卷首“普宁县疆域图”还进一步清晰地标出“鲤湖”地名,其经济规模和地位可想而知。到了萧麟趾任官普宁的乾隆年间,鲤湖市集已经发展成人烟稠密、市廛繁盛的区域中心,当局在此设有驻军营汛,而隐陀寺作为当地最重要的宗教道场和景观标志也为人熟知。乾隆《普宁县志》这样描述鲤湖:
(花古岩)又十里,曰鲤湖:乡寨环列,有墟市,有营汛,有庵曰隐陀,离县四十里。
需要追问的是,作为地标景观的隐陀寺如何在鲤湖发展起来?
前面讲到,康熙《潮州府志》最早记载了隐陀寺的建造史,称“明崇祯间郡人布政使黄琮、住僧大顶同建,国朝顺治己亥僧通晓募化重修。”这一记载在最近一次重修中(2005)移写入寺院外墙的《隐陀寺记》,成为向公众宣传的信史。
黄琮,潮州府饶平县人,生卒年不详,官至福建布政使,府志有传。我们尚不清楚黄琮为何及如何跨县区参与“同建”鲤湖的“隐陀庵”。卜正民(Timothy Brook)曾深入考察晚明士绅捐赠地方寺院的活动,他指出由于明朝禁止私创新寺,当时大多数佛教机构是以“庵”而非以“寺”知名,它们往往建在县治中心之外,一般规模较小,住僧一两名,私人性较强,强调对这类地方性公共事业的“投资”有助于凸显精英力量的权力和名望。隐陀寺的草创阶段或可大体反映这一背景。从地方志零星的记载和当地人时至今日仍习惯性地称“隐陀寺”为“草庵”(字面意义“结草为庵”)来看,这所地方寺院由早期相对简陋的小庵堂逐渐壮大,很可能明末接受过类似黄琮的地方名望人士捐助,直到清初伏虎井异迹故事传播开来才超越其所在的鲤湖地区在更大地域范围内享有声名。从时间线来看,明末清初庵堂的发展与前述鲤湖市集的兴起基本同步。
值得注意的是,流传至今有关鲤湖开埠设市的口述传说,或隐或显也表明隐陀寺与鲤湖紧密相连的早期发展史,大意是:明朝时鲤湖附近村庄来了一位化缘和尚,边走边吟唱道:“三日一圩期,十八三块分,船腹贴水近圩埠,近圩食圩免忧愁。”当时鲤湖未有圩集,商品买卖困难。三年后的一次庙会,当地人聚集在神庙谈论买卖难的困惑。有人提及和尚吟唱的歌谣,一中年汉子向众人解释道:“此乃神仙指点迷津,我们这里水运方便,正是船腹贴水近圩埠。”继而又解释和尚另几句偈语“三日一圩期”正是仙人指点人们照这日期集市啊。于是众人茅塞顿开,聚众商议择吉辟埠设市事宜。圩集地点选择在今新地内北门外一块埔地,称鲤鱼地。可以看出,传说中鲤湖之所以成市,既有周边百姓货通有无的需求,也离不开佛教在当地的传播。从乡村传说故事作为一种“历史记忆”的眼光来看,突然出现的化缘和尚、圩期偈语、三年一次的庙会以及善男信女聚集神庙商讨辟埠设市等细节,表达的是当地人对隐陀寺与鲤湖墟市发展的历史背景的解释,很可能隐喻了一种因果互动关系:由于佛教在当地的发展,庵堂寺庙定期的宗教活动聚集了信众,聚众而成市,宗教是推动当地墟市形成的关键动力;反过来说,墟市的兴起也加速了寺庙的发展,助力伏虎井异迹故事在短时间内迅速传开。
事实上,隐陀寺与鲤湖墟市这种相辅相成的发展关系也可从鲤湖地区早期街巷的空间格局看出眉目。传说中圩集地点是“新地内”一块埔地,即隐陀寺前的空地,而后不断向外延扩,逐渐形成古巷、鱼街、番薯街等棋盘式、行业化的街巷。时过境迁,20世纪50年代西门溪和火烧溪因排水工程而改道,鲤湖(今称里湖)水路交通格局已完全改变,但这个以寺庙为中心的区域至今仍是当地最重要的商贸区,上述街巷也基本保留下来。
明乎此,我们或可理解,萧麟趾立伏虎碑,又在他主持纂修的新方志中绘制“鲤湖隐陀寺图”,标示“伏虎井”,并非替这座在区域内早有影响力的寺庙撑场宣传,而是对它长期传播佛法伏虎灵验故事吸引信众的公开否定。由知县亲自打造的碑石是官府在隐陀寺内的“物质存在”,这样做,更多是对寺院名声的打击,公开贬抑其在地方上的权威。倘若这一推论无误,回过头看伏虎碑对老虎“自谓无敌,恃强虐物”“特蠢然者耳”的嘲讽,或许也可视为官府对这个重要市集百姓遵纪守法、勿重蹈老虎覆辙的告诫。在这个意义上说,伏虎井和伏虎碑的出现,是萧麟趾通过改造地方景观以标示官府威权,达至移风易俗的举措。
(二)志记铭说与新造名胜
乾隆六年至十年萧麟趾任内改造地方景观的努力相当频密,以至于时人说“萧侯富于文,境内山川佳胜之地,志记铭说,不一而足。”萧麟趾撰写各类“志记铭说”,新造名胜,可与撰书伏虎碑有异曲同工之意。
众所周知,唐代韩愈刺潮期间与本地高僧大颠和尚的一段交游,历来为潮州官员民众传为佳话。普宁县城东十里的狮子山麓相传为大颠“初创道场遗址”,乡人很早就筑室一间,祀大颠像,名曰“雨堂”。据说堂室附近有古井灵泉,“岁或旱,祷取其水供之,甘霖即降”,雍正七年(1729)署理普宁知县黄廷相祷雨有应,曾题匾额“受命立向”。显然,雨堂和古井灵泉也是一处近似伏虎井带有宗教色彩的地方名胜。
祈雨是古代皇帝官员常见的祭祀活动,也是州县官的重要职责之一。乾隆七年(1742)萧麟趾也遭遇一次旱灾考验,直接促成他对古井进行改造:
余下车之二年,适骄阳肆虐,方竭诚为民请命于天,而绅士里老咸为余言泉之灵甚悉,乃徒步谒雨堂,观泉之源源混混,既深且清,信甘而冽矣。然犹未敢必为霖雨也。祝于大颠,取水以归,而青女已嘘于林,秒颓云蔽日,电火流光,百姓欢声与雷俱震,滂沱一昼夜,远近靡不沾足。
从上引萧麟趾的描述看,所谓“方竭诚为民请命于天”表明他积极采用各种方式祈雨,但均未奏效,最后听从绅士里老建议前往雨堂祭拜大颠,并亲历了“灵泉”的应验。事后萧麟趾不仅勒石题刻“灵汇泉”和建亭纪念,也同样立碑撰书《灵汇泉记》。亭台早已废圮,古井、“灵汇泉”题刻和《灵汇泉记》碑则保存至今。
通读碑文,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萧麟趾有意无意间模糊“祝于大颠”和“甘霖即降”的因果关系,着力强调“泉处山川之间,亦分职于天,为上帝效灵以泽兹下土,乃能不屯其膏有求辄应”。经此一说,“灵泉”之所以灵验,根本原因是它受命于天帝,凡人有求于天,上天感应降雨,所谓“雨堂甘霖”与传说中的高僧大颠及其背后代表的佛教信仰同样无关。我们也发现,在萧麟趾主持纂修的县志中收录若干幅山川形胜图,其中的“灵汇泉图”也仅标示出“灵汇泉”,作为背景的建筑物“雨堂”则未有任何文字说明。在萧麟趾营造的碑石、题刻、亭台新的景观系统中,作为宗教空间的“雨堂”被有意冷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县官对天人感应的新解说,灵泉的文化意义也随之发生转变。
再看另一处古迹景观“马嘶岩道场”。相传也为大颠和尚“初创道场”,有石室、石桥以及韩愈到此相访的“歇马亭”,尽管到乾隆年间仅存旧址石础,但“异迹”一直不断。据载康熙三十六年(1697)潮阳营游击陈升出剿山贼,“经游此岩,后见岩上韦陀穿白甲助阵”,他凯旋后“装韦陀金身修葺寺院”。乾隆六年“岩前坑底吐毫光三晨,里人骇异”,后来发掘出一尊关帝铜像,促成僧侣再次募化重修寺院。萧麟趾于乾隆十年十月撰书《马嘶岩记》以立碑纪念的方式重新诠释这处胜迹。
从现存马嘶岩寺山门前的碑石看,《马嘶岩记》碑身高达168厘米,宽65厘米,形制显眼。萧麟趾开篇批评潮州各地古迹“攀附”成风,假托为大颠和尚的“卓锡初址”。虽然他没有完全否定马嘶岩同样“假托”,而是含糊其词“惟普之马嘶岩,相传为大颠道场者,其迹近似”,但仍然试图给出马嘶岩之所以成为胜迹的新解:
大颠六根清净,四大皆空,方且绝人离世,甘心寂灭,木石与居,白云为侣,意惟解脱尘网耳。宁计此十笏地遂足留名于后,使人称为某某遗迹也哉。自见许于昌黎而大颠之名乃不朽,斯岩亦因以不朽矣。今岩前有石桥柱,前山之阜有歇马亭旧址,石础犹存,大约皆后人因昌黎相访而为之点缀者。其留衣处,别在潮邑,不在此。
很明显,萧麟趾在这里煞费苦心地将传说中马嘶岩与大颠和尚的紧密关系剥离开来,强调大颠和尚本来无意留名后世,只因“见许于”韩愈才成就其“不朽”,马嘶岩随之“不朽”,此处相关的石桥、亭台也都是后人为了纪念韩愈而营造出来的景观,字里行间突出的是韩愈的影响以及普宁民众对他的敬仰爱慕。
在潮州地区,至迟从宋代以后,韩愈形象深入人心,因其治潮事迹而得名的“韩山”“韩木”“韩江”“韩文公祠”也日益成为当地最重要的文化景观。萧麟趾着意凸显马嘶岩及其景观与这位对地方文化有深远影响的历史人物的紧密关系,其用意应在不言中。
相比较之下,萧麟趾的其他景观改造活动,如为离县五十里的一条山路“寒婆径”撰书《寒婆径记》,表彰孝妇孝行,又为县城学宫撰书《桃李公门说》,彰显万历年间普宁县教谕黄秉中有“造士之雅意”,等等,赋予景观意义和推广文化价值的意图更加直截了当。如果说以上这些景观改造活动仍侧重于“破”,目的是扭转文化认知,重塑历史记忆,那么乾隆七、八年间普宁县先后建成培风塔和崑冈书院,则是萧麟趾大张旗鼓培植风气、作育英才之“立”。据载他为此“捐清俸数百金”,时人因此盛赞普宁县“僻壤遂有名胜”。
某种意义上说,萧麟趾对普宁县地方景观的改造,系统地完成了前任们未竟的事业。雍正五年(1727)一度出任普宁知县的蓝鼎元曾批评“建邦启土数百年,无有留心及此,一从而振兴之者,良可叹也”,他任内动员普宁士绅筹建“文明阁”“文明书院”“文峰塔”以“修补普宁形胜”,但不久遭革职而中断。在写给山东故旧的信中,萧麟趾袒露为官心迹,对他个人相当看重的地方文化事业有如下自白:
岭外气候与山左悬绝,以晴雨为夏秋,其道路由水居多,行李乍舟乍陆,必几更乃历一处。普又在潮海偏隅,居群山之中,……近以人文未兴,新辟书院及造培风塔,为普人兆文明,乏米而炊,幸以众擎毕顾,想知交闻之当笑此迂举也。
综上,无论是对古迹旧说的破除和新解,撰成各类志记铭说,抑或新造名胜,形诸实景如碑石、题刻、亭台、书院、风水塔等,用萧麟趾自己的话说,介于破立之间种种“迂举”旨在“为普人兆文明”,显示其作为县官短短几年的施政以地方文化振兴为中心。伏虎井、灵汇泉、马嘶岩、培风塔等经他改造或形成的景观遗存,时至今日已陆续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构成了这个粤东小县最重要的文化遗产。
四“文明之普为完普”:县际纠纷与地方文化营造
将萧麟趾上述景观改造活动置于明末清初普宁建县之后县政运作的历史中,所谓“为普人兆文明”尚有更丰富复杂的内涵值得进一步挖掘。这是因为,自明代中后期普宁从潮阳县析分出来以后,由于政区调整牵扯到错综复杂的疆界划分和赋役摊派等地方资源的重新分配,两县围绕都图的归属问题互相控诉,争议长达百余年。在这种背景下,无论时人批评普宁县政治经济上“空城虚县”,还是质疑其文化上“有名无实”,均对新县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构成长期挑战。这里的“文明”,不仅仅在一般意义上反映州县官或文人士大夫群体追求礼乐教化的理想社会模型,在特定的地方语境下更是关乎普宁能否“成县”的核心议题。
(一)普宁建县与县际纠纷
普宁建县,始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由潮阳县分拆洋乌、水、黄坑三都置县。县名取“普遍宁谧”之义,鲜明表达了明朝当局通过析置县级政区弭盗安民的意图。然而,由于新县建于长期地方动乱之后,物力有限,普宁县政的展开举步维艰。
至万历十六年(1588)第六任知县赵献履职,普宁县治城池迟迟未能筑成,知县寓居民舍为临时治所前后长达二十余年。尽管万历三年(1575)有方李七姓“愿舍二家地为县址”,县治因而选址于黄坑都厚屿,但此处地势低洼,“遇水潦则泛溢成巨浸”,是否迁址,迁往何地,随即又成为难题。万历三十八年普宁知县阮以临就县政困弊上《条陈十议》,重提“改县治以固保泽”,质疑当初选址不确,但他也承认筑城“费将安出”,可知厚屿选址备受诟病却始终无法迁改的症结是新县财力有限。
普宁的情况折射的是明代中后期广东政区调整的普遍难题,即新县初建而“徒有其名,亦具其官,尚不知县治所在”的“空城虚县”状态。在这种背景下,普宁县与邻县潮阳围绕洋乌、水二都归属出现的长期纷争让这个新县在政治经济上更加做实“空城虚县”的标签。
在嘉靖末年的政区调整方案中,潮阳县拆出县西洋乌、水、黄坑三都分置普宁。但对潮阳来说,“我邑财赋,多在西南”,“洋乌钱粮最多,田地肥美,人民殷富,皆在此间,在潮邑官绅所不忍割爱与人”,朝廷政令与地方利益之间背道而驰。隆庆初年,潮阳著名士绅林大春公开指责普宁“今日求割地,明日求分民”,认为潮阳“既失黄、、洋乌三都沃壤,……何以成百雉之封而寄万众之命哉”。他还草成《言普宁当削状》,以地方名义反对朝廷分县。林大春官至浙江提学副使,罢归家居多年,是明代中期潮州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士大夫之一,他的言论集中反映了潮阳官绅精英的利益和立场。万历十年(1582),潮阳县利用主持两地“行丈田法”之便,将洋、二都还入潮阳。据载“潮人计以黄坑首事,穷山之角,磬地之毛,皆在丈中,得赋九千有奇,浮于原额者三之一”,最终以黄坑一都独隶普宁。后者持续通过公呈上书要求割还二都始终未果,至雍正十年(1732)在广东巡抚杨文乾主持下重新划定两县疆界,割贵山半都、洋乌都尾段及水都属普宁县,洋乌都前、中段仍归潮阳所有,兼顾了县际利益和地方秩序考量,才为争议画上句号。
洋、二都重归潮阳县说明普宁建县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真正掌控辖区内的田地和人户,潮阳官绅利用“丈田”明操暗作,时人批评普宁“虚县”并非无的放矢。过去的研究已指出,事件更深层的原因是明代中期里甲赋役制度的败坏。明初以“都”为地域单位进行里甲编排,兼之“按人户编佥,以田从人”的原则,事实上造成里甲户籍和田地坐落不必然在同一地域空间,随着明代中后期田地过割(尤其是跨都图的田地买卖)频繁发生,一旦以“都”等地域界线析分新县,原来以县为财政单位的赋役征派模式下不会出现的粮米混造寄籍他县的情形,自然成为新的县政困扰。析分新县的政区变动所激化的县际利益冲突,根本上是明代地方财政运作中隐含的结构性弊病。无论如何,普宁作为仅有一都三社的弱势小县,“自洋乌、水继归之后,物力愈减,一切肯构亦不过因陋就简,徒具绵蕞”,延宕多年的县政困扰如何影响官民精英对地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营造,值得进一步讨论。
(二)从“地方行政单位”到“文化单位”的形成
在对宋元时期婺州地方史兴起的研究中,包弼德(Perter K. Bol)讨论了地方志、文化地理、人物传记及其文学资料三种类型地方文献的编纂及其社会意义,强调它们“都是地方历史的不同记载形式”,而“地方史最重要的用处”是把当地的人物、事件、风俗与景观联系起来,为当地人“创造了同一性”。戴思哲(Joseph Dennis)研究宋明以来中国地方志的书写、出版和阅读,强调“方志提出了对地方,对此地何以成为文明之区的独特看法”,有力证明编纂方志之于“地方”的重要性。吴丹华探讨明代普宁置县中的“名实之辨”,发现潮阳官绅也一度以方志纂修与否暗讽普宁县“未成邑”,如反对分县的林大春为新修《平远县志》撰序写道:“予于邑之有是志也,而知平远之始成其为县也。……始邑有其名,今得其实矣。”换言之,一个地方之真正形成,一方面须具备政治经济上空间、人口的确定性,另一方面还应该拥有或宣示自身历史文化的同一性。对于新县普宁来说,这两方面均受到挑战。由此观察,万历三十八年普宁知县阮以临首次编纂方志,取名《普宁县志略》,既有新县草创时期捍卫疆域完整的政治动机,也是通过修志塑造“文明之区”、强化地方认同的一次努力。
北京图书馆善本书库藏有万历《普宁县志略》的残本,全书10卷,缺失卷3、卷4。要指出的是,纂修者们本来就期望给世人留存一部“残缺”方志。应邀作序的何熊祥开宗明义指出,《普宁县志略》之所以“不直曰志而曰志略”,乃在于普宁“奉诏析潮阳洋乌、水、黄坑三都”而建,但万历初年清丈后“洋乌、水非我版图矣”,造成新县疆域残缺而物力疲诎,“苟四履可复,式廓可新,掊固陋而文明之普为完普,将志为完志;然则今斯之役无乃为之嚆矢,故曰此其大略也”。当日主持修志的知县阮以临也强调,他“爰托之《志略》,以寄吾不得其职之隐痌,且以俟后之君子”,“犹然勒成《志略》,欲以垂如线之绪”。很明显,在置县初期内外交困的背景下,编撰方志的初衷不独在记录乡邦风物强化文化一致性,更重要的是呈现当时普宁县不为“完普”的困境,期待有朝一日“文明之普为完普”。
萧麟趾乾隆年间一系列撰书志记铭说、营造地方景观的活动,“为普人兆文明”,包含了雍正十年疆界重新划定之后普宁县转向早日实现“文明之普”“完普”的追求。乾隆九年秋,普宁士绅在培风塔和崑冈书院建成不久向知县“环请修志”,次年仲春开局。据载,萧麟趾亲自审定方志提纲,特意将万历《普宁县志略》抄本内容编入新志,强调此举“以无忘始创者之苦心”。在新修县志序言中,萧麟趾开宗明义县志的重要性,“有一邑即有一志,虽极负山阻海,僻壤荒区,皆未有略于记载也”。紧接着他回顾了普宁县疆域残缺的历史、前任阮以临“创缉邑志”的苦心以及康熙年间知县汪溶日修志仓促,有“率略不备之憾”。在时人眼中,无论阮志抑或汪志均成书于疆界不定、规制未备之时,“普非完普,志亦非完志”局面并未根本改变。而萧麟趾此次修志,不仅疆界已定,整个普宁县景观面貌也已为之大变,“山川为之改观”,“城郭为之生色”,真正具备编纂“完志”的成熟条件。这或许正是萧麟趾动情回顾前任“始创者”艰难处境,以“承继人”和“完成者”自居,感慨“余不能不任其责”“余之厚幸”的缘故。
通过此次新志编纂,萧麟趾进一步仿照各地“八景”的做法,将县域内自然和人文景观加以甄选、归纳,首次在官修志书开篇“疆舆”中推广“普宁八景”,亲自为每一处景观进行解说。一般认为,盛行各地的“八景”文化起源于宋代的《潇湘八景图》,是地方文人精英营造本地文化整体性、系统性和精致性的重要方式。萧麟趾拟定的“普宁八景”中仅有的三处人文景观——“崑冈松韵”“灵汇甘泉”和“培风宝塔”,分别指称的是崑冈书院、灵汇泉和培风塔,如前所述,无不由萧麟趾改造或主持建成。显然,这也是他营造地方文化整体性系统性的方式。明乎此,将地方历史、人物、风俗和景观串联起来的新县志之撰成问世,开始标示并推广“普宁八景”,同时也标志着明代中后期普宁建县以后长达百余年当地官绅精英追求地域空间、历史和文化完整性的初步实现,至此普宁不仅作为一个县域行政单位存在,也自成一个文化单位了。
五结语
由乾隆十年普宁知县萧麟趾对隐陀寺伏虎井进行故事新编和立碑纪念入手,本文综合考察了萧麟趾任上一系列景观改造活动,并将之与明末清初普宁建县后县政运作的历史联系起来,强调看似零碎孤立的地方文化景观包含了历史和现实千丝万缕的内在牵扯,地方景观中掩藏的“历史关联”和“文化嵌入”使其成为观察社会文化变迁的绝佳窗口,从中可以捋清如下认识:
其一,直到萧麟趾的介入和影响,伏虎井才真正从一口日用水井转变为集石碑、石栏、石雕、石虎和石盖等多种物质形态于一身的文化景观,其文化内涵也由对伏虎佛法的揄扬走向警示百姓的隐喻。作为地方行政长官,萧麟趾的景观改造意味深长,深刻影响了这个粤东小县的景观面貌,提醒我们注意被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类地方文化景观,实际上包含了口述、文字、图像和实物等不同历史时期交错叠加的丰富历史信息。研究者有必要从更长程和全景的眼光来考察其形成过程,更整体地理解它们的文化价值。
其二,萧麟趾的景观改造活动,是明代中后期普宁建县以后长达百余年当地官绅精英追求地域空间、历史和文化完整性的一部分。萧麟趾孜孜于“为普人兆文明”的历史和现实背景,来自普宁县析置以后的县政困境。在普宁县特定的地方语境中,“文明”一词具有更复杂、更紧要的内涵,关乎其“成县”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此,我们不妨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在普宁县长期不为“完普”“文明之普”的背景下,萧麟趾的景观改造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推出“普宁八景”和撰成新县志,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性行为,也是一份文化宣言,表明在当地官绅心目中普宁县不仅作为一个完整的地方行政单位,也开始自成一个文化单位。
谭其骧曾深刻指出:“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成熟;而其设县以前所隶属之县,又大致即为开发此县动力所自来。故研求各县之设治年代及其析置所自,骤视之似为一琐碎乏味的工作,但就全国或某一区域内各县作一综合的观察,则不啻为一部简要的地方开发史。”从政治经济的长时段来看,这一说法富有启发性。但若把“文化”也纳入“该地开发”是否“已臻成熟”的范畴中考量,一个新县从行政单位到文化单位的叠合完成,达至时人所谓“名实相符”,真正“成邑”,实际上仍是一个更加长期且充满挑战的过程,并非单纯考察县治创建及政区析置可以全覆盖。考虑到明代中后期地方政区调整频繁,新的州县不断析置,各地历史背景错综复杂,新政区“成邑”的复杂性自然也应得到更细致的比较研究。以往研究于此多有鸟瞰泛论之处,仍有较大探究空间。
编辑 | 施安群
审校 | 王国睿
审核 | 张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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