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台车厢烟雾弥漫、电影院门口烟头遍地、餐厅吸烟无人劝阻……
广州拟修订控烟条例:禁烟范围将扩大,监管重心从“罚个人”转向“罚场所”
近日,有广州市民爆料日常消费场所频遭“游烟”侵扰,市民徐先生看到有人在电影院洗手间门口吸烟,现场可见不少烟头,投诉后影院未给反馈;市民黄女士在通风不畅的室内餐厅就餐时,面对食客吸烟,店员与老板均以“管不了”为由拒绝劝阻。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不同公共场所控烟乱象频发,景区步道标识补设后仍缺乏常态化巡查劝阻,交通枢纽站台车厢“游烟”弥漫且各地管控尺度不一,商圈街区流动吸烟成常态且室内禁烟形同虚设。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卫健委此前已启动控烟条例修订并完成初稿,拟扩大禁烟范围,并实现监管思路从“罚个人”向“罚场所”转变。律师指出,违规吸烟、管理方未尽劝阻义务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合法劝烟受法律保护;专家则建议,破解控烟难题应重点治理公共“灰空间”,禁烟范围划定应按“空间功能”而非“有无屋顶”进行权责划分。
【吸烟乱象调查】
@景区场所
入口处告示牌有禁烟标识,步道旁烟头仍随处可见
广州动物园是市民家庭出游高频前往的公共景区。较早前,市民李女士在广州动物园熊猫馆附近,看到两名身着园区工作制服的人员一边吸烟一边聊天。她全程未看到醒目的禁烟提示,直到走到垃圾桶边扔垃圾,才发现禁烟标识被贴在可回收桶与不可回收桶的夹缝内侧。“人已经抽完一整支烟了才看到标识,完全起不到警示作用。”李女士说。
李女士随即按照标识上的提示拨打12345热线投诉,工单经多部门转办后,广州动物园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李女士,已第一时间约谈部门负责人,调取现场视频核实身份后作出严肃处理;并表示已采购一批新的禁烟标识,后续将针对标识盲区进行补充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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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动物园南门入园处,有市民直接在人员密集区吸烟。
9月9日,新快报记者在广州动物园北门入口处的告示牌上,看到“禁止吸烟”的相关提示;在熊猫馆、游乐场等重点区域,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部分区域的垃圾桶外侧也新张贴了禁烟提示。但记者游园时仍能看到数位游客在人员密集的步道旁吸烟,路边草丛中散落着不少烟头,未看到明显的违规吸烟处罚提示,也未看到专人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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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动物园北门入口处的告示牌上有“禁止吸烟”的提示。
园区内的保洁人员向记者坦言:“我在这边工作几年,经常看到游客抽烟,好多烟头都扔在路边、草丛里,不清楚园内具体的控烟规则。”部分游客甚至会询问保洁人员能否到厕所里吸烟。
经常带孩子来游园的何女士表示,在动物园禁烟是必须的,尤其要考虑到小孩和小动物的健康。一对来自莫斯科的夫妇也表示,“我们认为设置禁烟标识非常必要,这能让不熟悉当地文化的人明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多次主动劝阻园内吸烟行为的李女士表示十分担忧:“他们连游客密集的地方都敢抽烟,难保在珍稀动物场馆旁不会更加放肆,这样会危害到一些不能说话的生命的安全。”
@交通枢纽
站台车厢“游烟”弥漫,市民吐槽“躲都躲不掉”
除城市景区外,铁路站台、车厢连接处的吸烟行为,也给不少出行乘客带来困扰。9月13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搭乘了C7175从广州火车站到广州东站区段的城际动车。在广州火车站的站台区域,大量旅客正在排队候车,记者经过四个站台垃圾桶,看到每个垃圾桶旁围着三到五名乘客吸烟,路过时烟味明显,直到列车发车前的一两分钟这些乘客才掐灭烟头登车,垃圾桶上印有“请将烟头熄灭再扔进垃圾桶”的字样。列车抵达广州东站后,记者发现这里站台的垃圾桶数量更多,且设有专门的灭烟柱,然而地面上散落的烟头依旧随处可见,从站台、楼梯、出站通道至出口刷身份证的闸机处沿途均有烟头丢弃,每隔几步便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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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火车站站台距离发车不到5分钟,仍有不少市民在垃圾桶边抽烟。
“每次我从广州东站或者广州南站下车时,都要提前戴好口罩。”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鼻子本身对气味比较敏感,“经常看到有人乘着列车停靠的间隙下去抽,上来又是一股烟味,还有人因此误车了。”徐先生无奈道。在广州读大学常往返各城市的小葵也表示,有时候客流较多,排队搭乘出站扶梯时总能闻到烟味,“躲都躲不掉”。她认为,高铁站台也应该禁烟,或者划定一个特定的抽烟区域,避免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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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站站台有市民上车前在垃圾箱旁吸烟。
二手烟侵扰不止局限于站台。“当时卧铺里有人抽烟,我就在火车上突发呼吸性碱中毒了,搞得很狼狈。”李女士称,她今年4月从广州白云站乘坐前往青岛北站的卧铺列车,有乘客趁着车厢熄灯后偷偷抽烟。“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抽烟,但整个车厢都能闻到烟味。”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所乘坐的列车是由济南局承运的全列禁烟车,事发时乘警到场进行了广播教育,并提高了巡逻频次。她认为,列车禁烟的硬性规定还是十分有必要的,乘警的介入至少能起到威慑作用。
另一边,市民彤彤也遇到了类似情况。6月,彤彤从广州白云站乘坐绿皮火车前往清远英德,全程约两个半小时。“虽然目前只有车厢连接处允许抽烟,但座位上、过道上边打牌边抽,边刷小视频边抽的都有。”她注意到,因为人群嘈杂且较为拥挤,列车员也很难制止。彤彤无奈地表示,“就算他们在车厢连接处抽烟,我也依旧会吸到二手烟,所以我还是希望火车内也能全面禁烟。”
@商圈街区
流动吸烟成常态,室内场所禁烟形同虚设
商圈、步行街、餐饮门店是市民日常消费的高频场景,流动吸烟、室内就餐吸烟现象同样多发。新快报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北京路步行街及体育西、石牌桥商圈。据记者粗略统计,在天河城商场门口通往地铁站的四个垃圾桶旁,30分钟内大约有34位市民吸烟,大部分是流动吸烟,其中有一位市民携带未掐灭的烟头进入商场;而傍晚人流高峰的北京路步行街距饭店100米左右,30分钟内约有25位市民吸烟,同样以流动为主,步行街地上随处可见烟头,树下丢弃的尤为严重。天河城门前区段的一名保洁员告诉记者,平时会有很多人在这附近吸烟,有时还会将烟头随意丢在地上,“不好上前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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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城门口地铁站通道有市民在垃圾桶旁吸烟。
流动烟雾还渗透进封闭餐饮空间。市民祁女士与朋友在石牌桥一家餐厅的户外区域就餐时,旁边餐桌的顾客和餐厅的几个工作人员在一旁抽烟。“我们坐在室外,本以为空气流通一点,结果两边都有人抽烟,烟味一直飘过来,根本没法好好吃饭。”祁女士说,因为她们所在位置是街边的开放性空间,不属于禁烟区域,也不好上前劝阻。
“广州的茶楼尤其严重,好几个人聚在一起抽,简直是烟雾缭绕。”据市民小葵回忆,自己去过的一些茶楼大多有空调,属于封闭式室内环境,但依旧有不少食客抽烟,“工作人员从来不制止,禁烟标识倒是没有注意到,反正也没有人管。”她认为,目前普通群众的劝阻难度大,“你让他别抽,他可能反过来骂你一顿”。
广州市卫健委:追责重心拟从“罚个人”转向“罚场所”
5月19日,广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控烟相关代表建议的答复函,明确已启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工作并完成修订初稿。
当前广州市控烟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建成市无烟单位10654个,二级以上医院均设戒烟门诊;2025年12345政务热线受理、转派控烟相关投诉约5千件。市卫健委坦言现行条例相对滞后,禁烟场所范围较窄,处罚力度偏轻、震慑不足;存在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等情况;电子烟未纳入监管范围;戒烟服务市民知晓率不高。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把条例修订作为核心任务,遵循“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室外场所部分禁烟”原则扩大禁烟范围,实现从“罚个人”向“罚场所”的监管思路转变,简化处罚流程提升执法效率,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推动控烟工作从“重监管”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型。记者在市卫健委官网检索该公开文件未找到相关内容,围绕相关问题咨询市卫健委,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向二手烟说“不”,你点睇?
委员声音
建议对控烟到位商家予以正向表彰
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曾在提案中建议预防未成年人吸烟。近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他谈到,“广州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成效整体良好,但当前控烟呈现室内可控、户外薄弱、重点区域乱象多发的特征。”比如,在餐厅、商圈露天区域、公园等开放、半开放场景,是二手烟重灾区,部分场所无烟标识缺失、无人劝阻,而这些区域恰好是青少年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景,未成年人被动暴露风险极高。
方颂表示,本次修法直击广州控烟治理痛点,将责任压实至经营主体,把控烟成效与商家经营信誉、成本直接挂钩,同时纳入电子烟监管、厘清执法边界,补齐了旧条例的监管空白,能够从根源上倒逼商家主动履职、杜绝纵容乱象。
不过,他也指出,想要杜绝新规流于形式,还需补齐四项核心机制短板。首先是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摒弃运动式整治,对餐饮、夜市、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日常督查。
其次是标准化处罚公示机制,这是最基础、最高效的落地举措。当前多数场所仅张贴禁烟标语,无违法成本提示。需统一全市公示模板,在人流密集区、经营场所出入口、控烟灰色地带,醒目公示禁烟范围、个人处罚标准、商家失职追责条款及举报渠道,搭配典型案例宣传,让法律约束可视化,双向震慑市民与经营主体。
他建议建立奖惩联动信用机制,对控烟到位的商家予以正向表彰,对屡次违规的场所从重处罚,并纳入商户信用档案,与评优评级挂钩,强化刚性约束。最后,要完善培训与监督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商户、从业人员控烟培训,明确劝阻权责与流程;优化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举报—核查—处置—公示”闭环,激活社会监督力量。
专家观点
破解控烟难题,重点治理公共“灰空间”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小娟副教授提出,这类容易聚集吸烟的场所可被称为公共“灰空间”。与之相对,“白空间”如商场、高铁车厢、图书馆、高档写字楼,这类场所权属清晰、管理制度完善,有明确禁烟要求,吸烟行为较少发生;“黑空间”如废弃厂房、烂尾楼等人迹罕至的区域,即便有人吸烟,也不会对市民造成什么影响。
而真正的治理难点在于“灰空间”——这类空间人流量大、市民高频经过,但监管力量薄弱、规则界定模糊,步行街、公园景区、高铁站台都属于典型的灰空间。大量流动吸烟行为在此发生,途经群众被迫暴露在二手烟之中,公众的健康与空间权利遭到挤压。
“禁烟范围按空间功能划定,是精细化、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张小娟表示,不少无屋顶的开放公共场所人流高度密集,吸烟会损害周边路人健康,禁烟边界应当以空间实际功能为核心判定标准,而非单纯看物理上有没有屋顶。
张小娟建议,由于“灰空间”人流量大,直接处罚吸烟的个人落地难度较高,应当重点压实场所运营方、管理方、物业的主体责任,要求管理方保障所辖公共功能空间维持无烟环境。同时可借助数字技术,在隐蔽的灰空间布设烟雾传感器,一旦识别烟雾,便触发语音警示,对吸烟者形成提醒与心理约束。
张小娟提出,还可以优化硬件设施,改造垃圾桶、座椅、灯光,减少方便吸烟的物理暗示;运用玻璃、反光设施增加区域可视性,压缩隐蔽吸烟的条件。但控烟不等于一味驱赶吸烟者,可在远离人流主通道、避开风口的位置,科学设置少量专属吸烟区,兼顾烟民合理需求。
律师解读
管理方未尽劝阻义务亦需担责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何睿萍律师明确,市民在影院、密闭餐厅、高铁站台等法定禁烟场所遭遇他人违规吸烟,自身合法健康权益已直接受到二手烟的现实侵害,这类违规吸烟行为并非仅属于不文明行为,将触发明确的双重法律责任。普通室内禁烟场所违规吸烟者,依《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可被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在高铁站台等铁路管辖区域,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二手烟造成他人明确的呼吸道损伤等健康损害,吸烟者还需承担对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当市民遭遇二手烟侵害时,何睿萍建议市民可优先向场所经营者、物业管理人员反馈,督促其履行法定控烟管理义务。遇拒不配合的违规吸烟者,可通过12345提交正式投诉,明确标明事发地点、时间、违法事实及诉求,留存好投诉编号、受理回执作为维权凭证,同步拍摄带有时间地点信息的音视频、照片固定侵权证据。若对处置结果不满,可通过行政复议进一步反映诉求。
律师提醒,二手烟维权的核心难点在于吸烟行为瞬时性强、取证难度大,且人身损害因果关系举证复杂,若因二手烟刺激出现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就诊并妥善保存病历、检查报告,大幅提升追责有效性。
律师特别说明,市民以理性文明方式开展控烟劝阻,属于维护公共健康的合法正当行为。若劝烟时遭遇辱骂、殴打,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步固定录音录像、现场目击证人信息等证据,涉事者将视情节被处以治安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若场所管理方长期未尽巡查、劝阻、隐患清除的法定控烟义务,放任违规吸烟行为,也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涨知识
各地控烟条例管控尺度不一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高铁动车组已实现全列禁烟,普速列车则还未统一,仅有少数铁路局全面禁止,高铁站台同样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而深圳已经通过地方立法补齐相关管控漏洞,2014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施行,2019年条例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列入禁烟范围;2025年6月1日实施的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纳入无烟场所,违规吸烟者最高可处500元罚款。不过广州暂未将高铁站台这类室外交通等候区域划入禁烟范围。
■统筹:新快报记者 金瑜
■文图:新快报记者 金瑜 沈汶芸 陈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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