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中电建水电十四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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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2026年5月14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洪浪北站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并经区政府批复,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本起事故中,中电建水电十四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能督促劳务分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工人违规进入起重机旋转半径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区政府批复、事故单位提供的材料、其他事故相关材料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中电建水电十四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人民币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留意到,今年8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宝安新安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洪浪北站工程“5·14”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5月14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洪浪北站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公安分局、宝 安区总工会等部门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作业、施工现 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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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公布的事故发生位置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电建水电十四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监理等。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中电建水电十四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8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1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
来源:“信用中国”官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天眼查、南方都市报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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