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重庆法院发年度刑事典型案例,里面有一桩看得人后背发凉——
罗某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多次从缅甸往重庆倒“麻古”(甲基苯丙胺片剂),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经被执行死刑。
别看新闻就几行字,拆开一看,全是惊悚片剧情。
一、一开始只是“送400颗”,后来直接干成跨境毒枭
2020年9月,罗某某在重庆巴南这边,接了个电话:对方要400颗麻古。
他安排小弟程某送货,结果程某一到小区就被警察按住,身上38.34克红色片剂,检出甲基苯丙胺。
正常人这时候该跑路认栽了吧?
他不选。他直接“跑路到国外”——2020年9月10日,从云南偷越国境去了缅甸。
到了境外,不是避风头,是“升级打怪”:
2021年8月,安排人接毒1641.47克;
2021年9月,从缅甸上家买约20万颗(18303.51克),分给好几个下家;
2022年7月,又安排人接8495.4克;
同月,在缅甸组织约25万颗(23526.3克)走私入境,经云南运往重庆。
算总账:罗某某多次走私贩卖运输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一共 52005.02克——
52公斤多。
一颗麻古按0.3—0.4克算,这够几万、十几万人次吸食。不是“带点货”,是把整条毒品链往重庆家门口拽。
二、为啥必须死?法院说得明明白白
罗某某有几个“加满刑”的标签:
前科在身——累犯、毒品再犯;
被网上追逃后不收手,逃到缅甸继续干;
直接跟下家谈数量、谈价,是主犯;
从境外往境内灌大宗毒品,社会危害不是“一户人家出事”,是一大片青少年、家庭、治安全被啃;
明知道上次货被查了,还接着发下一批。
重庆五中院判得干脆: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院维持,最高法核准,执行。
说白了:这不是“量刑重了”,是罪已经顶到天花板。
三、别以为“毒”离重庆人很远
有人刷到这种新闻会想:跨境、缅甸、麻古,跟我有啥关系?
关系大了。
现在毒品早不只剩“白粉”“摇头丸”:
三氟乙咪酯塞进电子烟弹,卖给小孩;
“奶茶”“跳跳糖”“减肥药”里藏麻精药品;
夜宵局、牌馆、网吧、兼职群,都可能有人递一根“提神烟”。
重庆法院数据也很直白:
2025年全市审结一审毒品案2455件3068人;2026年1—5月就审结1173件1436人;全年判5年以上277人。
不是没案子,是案子一直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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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罗某某这种人,最坑的是“带年轻人下水”
他安排过的程某、潘某波、余某军、王某春、皮某……
好多就是“帮接个包”“帮开趟车”“帮送个东西”,以为赚个辛苦费。
等警察敲门才晓得:接的不是快递,是刑责;开的不是网约车,是运毒车。
毒品圈最毒的套路就这句:
“哥子,顺路捎一下,不出事。”
出了事,主犯在缅甸躲着,背锅的是你娃。
五、最后说句硬话
罗某某被执行死刑,不是“一条命抵一条命”的情绪活,是给所有人交底:
跨境大宗贩毒:死刑红线,真踩真崩;
麻古、冰毒、上头电子烟:不是潮玩,是刑场门票;
帮人接包、代收件、开车带路:别信“与我无关”,《刑法》认痕迹不认借口;
在重庆,禁毒不是6月26日发海报,是法院、公安、口岸、学校、社区一起掐。
老百姓过日子,最怕家里有人碰毒。
你自己不吸、不带、不帮送,是底线;
看到朋友圈“高薪带关”“顺路带货”“新型提神”,直接举报,是情分。
毒这条线,碰一下,人生就切到“执行死刑”那一行。
别等镣铐响在耳边,才想起没人提醒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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