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营营律师:前总经理另立门户与43家客户交易,为何不侵权?
审理客户信息商业秘密案件,应区分商业秘密、一般从业经验与正当市场竞争
阅读提示
员工离职后设立同业公司,并与原单位客户发生交易,往往容易被原单位直接概括为“撬走客户”。但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逻辑看,与相同客户交易并不当然等于侵犯客户信息。法院仍需依次审查:权利人主张保护的具体信息是什么,该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被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离职员工或者新设公司是否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或使用该信息;以及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义务。只有将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制度分别审查,才能在保护企业竞争优势与保障劳动者择业、创业自由之间形成合理边界。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麦达可尔公司与华阳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再审案,分析客户名单保护中的证明规则和实务要点。
裁判要旨
员工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不意味着其可以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同样,员工曾接触原单位客户,也不意味着其离职后不得与这些客户交易。权利人主张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应证明该信息并非客户名称、地址、公开电话等容易获得的一般信息,而是包含客户特殊需求、交易习惯、价格承受能力、采购规律等具有竞争价值的深度信息。若客户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且没有证据证明离职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使用相关信息,仅因其设立同类企业并与原单位客户交易,不能据此认定侵权。
案情简介
1. 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清洗维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清洗剂、润滑剂、密封剂等工业化学品。
2. 王成刚于1996年进入华阳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董事、销售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并曾于2012年至2016年间担任华阳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0月底,王成刚参与创立麦达可尔公司,后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3. 张红星于2001年进入华阳公司,曾任技术部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于2016年1月进入麦达可尔公司并担任技术部经理。
4. 刘芳于2010年进入华阳公司,曾任销售服务部经理,于2015年10月底进入麦达可尔公司,负责人事行政工作。
5. 华阳公司通过ERP系统管理客户信息,并与张红星、刘芳签订保密协议,将与客户业务、产品、服务有关的信息等纳入保密范围。
6. 2015年10月30日,麦达可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达可尔公司”)成立。公司设立初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淑娟,系刘芳之母;登记股东林海娜系王成刚亲属。此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成刚。麦达可尔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样涉及清洗剂生产和销售,并与华阳公司主张的43家客户发生交易。
7. 华阳公司以2012年至2015年间形成的43家客户名单及相关交易信息为商业秘密,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麦达可尔公司、王成刚、张红星、刘芳,主张各被告侵犯其商业秘密。
8. 一审法院认为华阳公司主张的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并认定各被告构成侵权,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案件进入二审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相关当事人随后依法申请再审。
9.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经全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华阳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争议焦点
华阳公司主张的43家客户名称、交易品名、货品规格、订单数量、单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麦达可尔公司及王成刚等人是否不正当地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了上述信息。
最高法院裁判要点
一、权利人虽明确了客户信息范围,但仍须逐项证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华阳公司提交的43家客户名单列明订单日期、单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未税本位币、联系人、电话和地址等内容,主张范围具有一定具体性。华阳公司还通过ERP系统管理客户资料,并对部分员工设置保密义务。这些事实可以用于证明信息载体、管理方式和保密意思,但“范围明确”与“构成商业秘密”并非同一问题。法院仍需根据相关信息在所属领域是否容易获得、是否包含具有竞争优势的内容、是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等因素,审查其是否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
麦达可尔公司提交的公证材料显示,涉案客户的部分基本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检索取得。名单中体现的交易记录固然比单纯客户名称更为丰富,但是否足以形成受保护的客户信息,仍应结合信息内容、形成成本、稳定程度和竞争价值作具体判断,不能因信息被录入企业内部系统或被标注“保密”就当然认定为商业秘密。
二、一般交易记录未体现客户特殊需求和交易习惯,难以满足非公知性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当时的网络环境和行业条件下,相关需方的基本信息较易获得,行业从业人员也可能凭借经验发现潜在客户。华阳公司的表格虽然记录了订单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等信息,但主要属于特定时期交易事实的罗列,未充分呈现客户的特殊产品需求、长期采购规律、价格敏感程度、决策链条、信用政策、交付偏好或其他区别于一般交易记录的深度内容。
客户信息是否秘密,不能仅看其中是否存在个别未公开字段,还要判断相关信息整体能否通过公开渠道、正常业务接触或简单整理容易获得。若客户名称和联系方式公开,交易产品又具有较强通用性,权利人就需要进一步说明其长期投入形成了哪些公开渠道难以获得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如何帮助经营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成交概率或形成价格优势。缺少上述说明和证据,一般交易数据难以当然获得商业秘密保护。
三、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43家客户具有可识别的特殊需求
华阳公司主张交易记录能够反映不同客户的特殊产品需求和交易习惯,但其提供的资料显示,涉案产品包括SK-221(25L)、奥科斯-1(25L)、9600塑料喷壶(600ml)、SK-237(25L)、速可洁-Ⅰ(25L)、涤特纯-Ⅲ(20L)、SK-632(20L)、斯帕克(25L)等。43家客户的行业类型并不完全一致,部分客户购买的产品也具有较高重复性。以速可洁-Ⅰ为例,名单中30家客户均曾购买,占43家客户的69.76%。在缺少进一步分析的情况下,这种较为普遍的采购行为难以证明某一客户具有特殊需求,更不足以直接推导出特殊交易习惯。
这里的审查重点不是“客户是否购买过产品”,而是相关历史数据能否揭示外部主体难以知悉的稳定规律。例如,同一客户在特定生产周期内对某种配方的固定需求、对包装和交付的特殊要求、采购预算与价格接受区间、关键决策人员及内部审批路径等,可能具有更高保护价值。若权利人仅提交未经解释的订单汇总表,法庭难以从大量普通字段中自行提炼秘密点。
四、双方客户信息相似度较低,客户自愿交易证据削弱了“使用名单”的推断
根据麦达可尔公司提交的对比材料,43家客户中,重要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与华阳公司所主张信息均不相同的比例约为86%,联系电话不同的比例约为93%;另有26家客户出具材料,说明其系自愿选择与麦达可尔公司交易。双方均从事工业清洗维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选择供应商时不仅考虑产品性能和价格,也会评估清洗服务质量、响应速度和人员经验。在主要联系人、联系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且多家客户确认自主选择交易相对方的情况下,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麦达可尔公司系通过使用华阳公司的43家客户名单促成交易。
客户自愿选择并非当然排除商业秘密侵权。如果被告先利用秘密信息精准接触客户,客户随后同意交易,侵权仍可能成立。但在本案证据结构下,客户证明与联系人差异能够反驳“名单被直接复制使用”的推定。判断重点仍是被告是否利用了具有秘密性的具体信息,而不是客户最终是否愿意成交。
五、未约定竞业限制且不存在商业秘密侵权时,前员工可以从事同业竞争
华阳公司未与王成刚、张红星、刘芳约定竞业限制义务。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义务的规制对象不同:保密义务针对特定商业秘密,可以依法或依约持续存在;竞业限制则限制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通常应当依法约定并支付经济补偿。不能以保密协议中的概括条款替代竞业限制约定,也不能在客户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时,通过商业秘密诉讼变相禁止员工从事同业竞争。
员工在任职期间形成的通用知识、经验、技能和行业判断,除其中包含原单位商业秘密外,是构成其劳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前员工没有竞业限制义务,也没有不正当获取或使用商业秘密时,可以运用自身经验识别市场需求、开发客户并与原单位竞争。若仅因原单位曾与某客户长期交易,就禁止前员工与该客户接触,不仅限制劳动者就业创业,也限制客户自主选择交易对象,超出了商业秘密制度的保护边界。
综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二审判决关于麦达可尔公司使用华阳公司43家客户名单并构成侵权的认定存在错误,遂依法予以纠正。
案例来源
《麦达可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与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再审案》,案号:(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
李营营律师分享商业秘密诉讼实战指南
一、准确把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合理流动之间的裁判价值
办理离职员工客户信息案件,律师首先要区分三种利益:企业对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对通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使用自由,以及客户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法院并非在“保护企业”与“保护员工”之间简单选边,而是审查原告请求是否落在商业秘密权利边界之内。对确属秘密的客户特殊需求、价格策略和决策信息,应依法制止不正当获取和使用;对公开信息、一般行业知识和员工个人能力,则不能赋予原单位排他控制权。
因此,原告律师不宜把“前员工任职级别高”“离职后迅速创业”“与多家原客户成交”直接等同于侵权,而应把这些事实纳入接触可能性和行为异常性的证据链,再证明被使用的是哪一项具体秘密。被告律师则应围绕信息公开来源、独立开发过程、联系人变化、客户主动询价、产品服务差异和员工个人经验等提出抗辩。双方的论证最终都应落到特定信息和特定行为,而非道德评价。
二、原告应建立“秘点—载体—非公知性—使用行为”四层证据体系
第一层是秘点表。对每家客户分别列明拟保护字段,区分公开基础信息、内部交易信息和真正具有竞争价值的深度信息,避免将整张ERP导出表不加区分地作为一个秘点。第二层是载体和形成过程,包括历史订单、报价审批、客户拜访记录、邮件往来、CRM或ERP权限日志、版本记录以及客户需求确认文件,用于证明信息形成时间、真实性、权利归属和持续使用。第三层是非公知性证据,既要说明公开网络可以查到什么,也要说明通过公开渠道无法获得什么,并证明企业为形成信息投入了长期成本。第四层是侵权证据,包括员工访问、下载、导出或发送数据的日志,被告接触客户时使用的价格、需求和联系人信息,以及双方信息的对应关系。
网络检索公证应当服务于非公知性分析,而不是机械地证明“有网页”或“没有网页”。检索应覆盖相关时间节点、多个搜索入口和合理关键词,并保存网页层级、发布时间和完整链接。客户信息对比表应当以原始数据为基础,逐字段注明来源、时间和证据页码,区分完全相同、实质相同、不同及无法核实。对比表属于当事人对证据的整理和说明,其证明力取决于底层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不能取代原始证据本身。对原告而言,更重要的是主动排除公开信息后,明确剩余深度信息的秘密性。
三、不同材料应结合证明目的审查,不能仅以“单方制作”概括否定
公证书能够较强地证明公证时网络页面的呈现状态,但不当然证明相关信息在更早时间已经公开,也不当然覆盖搜索结果之外的深度客户信息。对其真实性通常可以确认,对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仍应结合检索范围、时间节点及其他证据判断。ERP或CRM导出数据能够反映企业系统中记录的内容,但还需通过权限设置、日志、订单、发票及往来邮件证明数据来源和形成时间。员工保密协议能够证明其负有保密义务,却不能替代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证明。
客户信息对比表通常是诉讼代理人或当事人为方便审理制作的归纳材料。被告仅以“单方制作”为由要求一概排除,未必能够获得支持;但原告也不能只提交对比结论而不提交底层数据。质证时应核验数据是否完整、筛选口径是否一致、对比时间是否对应、相同字段是否来自公开渠道、差异字段是否被遗漏,以及联系人变更是否具有合理商业解释。对客户出具的自愿交易说明,还应审查制作主体、形成过程、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及陈述是否具体。只有把每份材料放回其证明目的,才能避免把形式真实性误当作最终证明结论。
企业希望降低类似争议风险,应当在日常经营中对客户信息分级管理:公开联系方式不宜与核心需求信息混为一体;对价格策略、采购周期、关键决策人员、信用条件和个性化服务方案设置最小权限、下载限制和离职审计;保密协议应准确列明保密信息类别。对确需限制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的,还应依法另行约定竞业限制范围、期限、地域及经济补偿。商业秘密管理越具体,诉讼中的权利边界就越清晰,也越能在不妨碍正常人才流动的前提下获得有效保护。
![]()
专业背景介绍:李营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高级企业合规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公司法方向),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专注于与技术相关的争议解决和保护、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保全与执行等实务领域,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李营营律师深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领域多年,对涉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民刑案件、与技术相关的合同纠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研究。李营营律师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获得判决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客户作为原告成功争取法院3倍惩罚性赔偿,代理的多起被告客户成功争取法院判定不构成侵权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被害企业成功启动刑事立案、刑事追诉、成功争取犯罪分子得到刑事处罚结果;代理多起被告人/被告单位处理的涉商业秘密犯罪刑事案件也取得了无罪、检察院决定不予追诉的良好效果。
- 2023年,李营营律师代理的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入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 2024年,李营营律师全程代理的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
- 2024年4月,李营营律师全程代理的另一起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代理原告)被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内唯一一件判赔额最高的案件。同时,李营营律师在商业秘密体系建设领域,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协助多家企业客户完成企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运行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成功为多家企业客户建设完善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