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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一业主投诉物业违规:
本人是宜秀区大桥街道书香一品一期业主,近期向物业申请租赁小区停车位时,物业强行设置前置条件:必须一次性预缴一年物业费,同时预缴 11 个月停车费,才可以办理车位租赁手续。
物业费和车位租赁是两项独立服务,物业以租车位作为胁迫手段强制预缴,属于捆绑收费,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将车位租赁资格作为要挟手段,不满足预缴条件就不给办理车位租赁,属于捆绑收费。现请求主管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物业取消该不合理预缴捆绑条件,停止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请相关部门书面,电话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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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委办公室回应如下:
前期,属地已于8月15日、8月22日、8月27日、8月29日、9月5日多次对物业公司开展专项约谈,重点针对小区地面固定车位租赁捆绑收费,无固定车位业主车辆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不规范,明确要求物业公司摒弃不合理收费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物业服务各项工作。
9月10日晚,该小区部分业主集中现场反映诉求,属地及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督促物业落实整改期(15个自然日)内暂停收取车辆临停费。9月15日晚,区住建局、大桥街道及庆丰社区再次约谈书香一品物业公司,就小区停车管理物业服务等问题协商具体方案。
物业公司目前已同意取消物业费、车位费捆绑收费。同时,物业将与业委会重新优化停车管理方案,并提前征求业主意见、公开透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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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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