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制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指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好运行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走深走实。
《工作指南》明确,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界定事故隐患报告范围,鼓励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的缺陷漏洞等情形,同时把改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一并纳入内部报告奖励范围。
《工作指南》要求,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通过奖励机制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排查、及时报告隐患,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要根据隐患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实行差异化奖励,实施“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重大隐患重奖”;要明确报告流程、核查标准、奖励规则并全程公示,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并及时兑现奖励;要建立“报告—核实—整改—反馈—奖励—公示—分析”全流程管理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工作指南》对核实整改流程提出规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及时核实、分级整改、台账管理。应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1日内组织核实(重大隐患立即核实),可联合技术部门、相关班组开展现场核实,必要时邀请报告人参与;核实过程中应明确隐患是否属实、隐患等级、整改建议等。经核实的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治理,针对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必要时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整改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报告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针对重大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制定并报备整改治理方案,立即启动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落实“五落实”要求(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整改完成后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同时应建立台账管理,隐患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利用微信小程序“统计”功能或纸质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台账,及时掌握事故隐患的报告情况、整改进度和闭环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总事故隐患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闪电新闻记者 于兴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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