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一间旧宅里,王汇川带着多年积存的疑问,拜访参加过长征的谢有法。两位老八路谈起罗荣桓在山东的往事,话题却落在了一个颇具争议的人物身上:王凤鸣。
王汇川曾在罗荣桓身边工作。1939年,他参加八路军,后来被调到115师政治部秘书处,成为罗荣桓的勤务员。相处近两年,罗荣桓的处事风格给他留下很深印象。多年以后,他整理罗荣桓在山东的革命活动,便专门走访老战友,核对一些流传已久的说法。
其中一条,便是“王凤鸣是强渡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
这个说法听起来很有分量。强渡大渡河,是中央红军长征途中极具代表性的战斗。1935年5月,红军先遣部队在安顺场强渡大渡河,后来又夺取泸定桥,打开了北上的通道。“十七勇士”因此成为红军英勇作战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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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物不能靠传闻来确认。
王汇川向谢有法问道:“王凤鸣是不是十七勇士之一?”
谢有法回答得很直接:“不是。”
他对王凤鸣的经历十分熟悉。据谢有法回忆,王凤鸣是福建长汀翟田人,参加红军较早,曾经担任过罗荣桓的警卫员。长征途中,他在一次战斗中负伤,小脚趾被子弹打掉。红军到达陕北后,他已经成为团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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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经历确实不普通,也足以说明王凤鸣早年具有一定的军事资历。但“参加过长征”“担任过警卫员”和“属于强渡大渡河十七勇士”,是三个不同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抗战全面爆发后,八路军第115师进入山东及苏鲁豫地区。1938年12月,685团奉命东进,随后与当地抗日武装合编为苏鲁豫支队。到1939年,湖西根据地逐渐扩大,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也迅速发展。
形势越复杂,组织工作越要谨慎。
当时,国民党顽固派对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不断施压,敌后斗争面临军事和政治双重威胁。在这种环境下,一些干部对所谓“托派”缺乏准确认识,容易把政治审查与敌情判断混在一起。湖西“肃托”事件,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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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湖边地委创办干部学校。毕业时,一些学员提出返回原地工作的要求,本是干部流动中的正常问题。调查过程中,有人发现学员之间存在同乡关系,部分领导便怀疑背后有秘密组织。
王须仁负责调查后,没有停留在核实事实上,而是把普通的组织问题上升为“托派”问题,并使用逼供信等错误做法。材料层层上报,事态很快扩大。
有意思的是,错误并没有止于地方机关。时任苏鲁豫支队第四大队政委的王凤鸣,也对这场“肃托”表示支持。部分干部被捕,审讯扩大,许多人遭到错误处理,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苏鲁豫支队副支队长兼第四大队队长梁兴初,也曾在这场风波中被捕,后来获救。
罗荣桓得知情况后,决定与山东分局有关领导赶赴湖西,制止继续扩大。1940年11月3日,上级撤销苏鲁豫边区党委,改设湖西地委,并划归鲁西区党委领导。这一组织调整,正是对湖西“肃托”后果的直接处理。
遗憾的是,早期处理并不彻底。王须仁被认定为异己分子,王凤鸣和白子明所受处分相对较轻。罗荣桓一度认为,王凤鸣虽犯下严重错误,但仍有改造可能,曾考虑将其调回115师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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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宽大处理,后来留下了严重后果。
1942年,党组织决定开除王凤鸣党籍、撤销其职务,并送往延安接受处理。由于战争环境复杂,押送前没有实施严密看管。王凤鸣趁夜逃离,投奔日伪势力,改名杨步仁,后来率领伪军袭击根据地,给抗日军民造成伤害。
115师曾组织部队打击其据点,但未能将其本人捕获。王凤鸣此后下落不明,关于他的结局,史料中也没有形成可靠而统一的说法。
所以,谢有法给出的判断很清楚:王凤鸣不是强渡大渡河“十七勇士”之一。他早年参加红军、经历长征、担任过罗荣桓警卫员,这些都是真实经历;但这些经历,不能替代具体战斗身份。历史人物的功过,也不能因为早年的勇敢,便抹去后来造成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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