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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邕路第三小学教室里,柳江区司法局拉堡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吴剑锋给孩子们带来了别样的“开学第一课”。吴剑锋讲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他没有照本宣科,而是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话,讲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交融的法治内涵。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千百年来,各族群众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垌田、同饮一江水、同建一家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模范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出台一系列决定、决议、意见、方案等政策文件,探索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起施行。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李振林介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民宗委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方式和组织保障,细化16项具体举措,强调分层分类抓学习培训、全媒体全覆盖抓宣传教育、对标对表抓法治建设、不折不扣抓贯彻落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八桂大地落实落地落细。
法律落地实施,领导干部得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广西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必修课程,纳入乡镇(街道)统战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履职培训内容,推进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广西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七进”活动,自治区民宗委组建由41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推动法律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
普法要入心,形式还得活。“我们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纳入‘九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拓展普法形式,在团结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慧渊介绍,今年以来,广西累计开展特色普法370余场,覆盖群众65万人次,在普法宣传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与此同时,广西积极拓展数字普法新赛道,打造普法AI矩阵,上线普法数字人“壮壮”,提供实时智能咨询。创新打造的各类民族法治宣传短视频全网点击量超3000万次。
抓基层、打基础是固本之举。广西依托“桂乡新风”文明行动,组织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下沉一线,以案释法、宣讲普法。同时依托3万多个法治宣传阵地,织密基层普法网络,打造南宁“石榴红驿站”等嵌入式服务阵地,把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便民服务送到各族群众家门口,让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走进各族群众心中。
广西还紧扣“全方位嵌入”要求,不断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日常,依托广西“老友”文化,倡导“隔壁邻舍都是亲”的社区精神,实现“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心理归属。
据了解,广西现有7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易地搬迁安置点创建覆盖率超90%,互嵌式社区正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样板。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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