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各食品经营者:
为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管理,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槟榔制品的属性与健康风险,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认清产品本质。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求“不应按食品对槟榔进行销售监管”。
二、知悉健康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明确将槟榔果列为1类致癌物,具有明确致癌性和成瘾性。槟榔含有槟榔碱、槟榔次碱等多种生物碱成分,如长期食用,槟榔碱会持续灼伤口腔黏膜,导致口腔癌风险变高,还可诱发肝癌、食管癌等多种疾病。
三、规范经营行为。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经营。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分区摆放。经营者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槟榔制品陈列、摆放、销售区域应当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一定物理距离。
(二)标识合规。槟榔及槟榔制品包装不得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等食品类专属标识。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严禁使用滋补、保健等食品类宣传用语误导消费。
(三)经营规范。电商平台不得将槟榔及其制品归入食品类目、食品专区展示售卖,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备食用属性。
健康无小事,消费需理性。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槟榔的健康危害,不购买、不食用槟榔及槟榔制品。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各经营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经营规范。
如发现经营主体存在违规将槟榔按食品销售、在食品区域混放销售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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