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公布了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典型案例,对贵州、四川、陕西、安徽、江西、宁夏六个省份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性整治地方债务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乱象。
从通报情况来看,当下不少地方的债务化解工作存在明显短板。
部分地方只是表面响应中央化债政策,实际工作中依旧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还有个别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刻意篡改、虚报化债数据,造成账面数据和实际债务情况严重不符,债务化解工作完全没有落到实处。
此次查处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无视中央明文规定,在政策明令禁止的前提下,通过各类变通方式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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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化债工作流于表面,存在虚假化债的情况,上报的整改成果不真实,专门用于化债的专项资金也被随意挪用。
最后是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新任干部不愿接手历史债务问题,导致地方债务风险不断堆积、持续扩大。
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明确表示,对于隐性债务各类违规行为,会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纵容任何失职渎职的行为。
此次曝光的六起案例问题都十分典型。
贵州毕节原主要领导不重视化债工作,不愿整改任期内的历史债务,对辖区违规举债行为放任不管,当地债务规模持续增加,2024年化债完成率仅20%,排名全省最后,涉事干部已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
四川宜宾原副市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违规决策,擅自批准企业专项补贴,安排平台公司垫付资金,违规新增超37.7亿元隐性债务,最终被双开移送司法。陕西渭南临渭区安排两家公立医院贷款1亿元,转借城投公司用于公益项目,新增隐性债务,多名干部受到处分。
安徽界首城建集团拿到1.82亿元化债专项资金后,仅用0.42亿元还债,却谎称全额完成化债,虚假化债金额达1.4亿元,相关责任人全部被问责。江西九江经开区城投企业挪用近10亿元资金虚假冲抵债务,上报全额化债,三名核心责任人被处分。宁夏银川交通部门挪用近30亿元化债资金,其中18亿元被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多名市、局级干部被依规追责。
这批案例为广大基层干部敲响了警钟,债务化解是必须完成的硬性政治任务。各级干部要切实扛起责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乱象。地方发展不能依靠违规举债、变相融资支撑,各项决策都要合法合规。同时要杜绝数据造假、资金挪用等问题,确保化债数据真实、资金使用规范。
此次集中通报问责,直指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执行政策不到位、政绩观扭曲的问题,也体现出中央整治地方隐性债务乱象的坚定态度,通过全面追责问责,守住地方债务风险防控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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