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因妹妹被邻居5岁男童撒沙,13岁男孩心生怨恨,将男童带至桥上推下水沟致其溺亡。
近日,被害男童的父亲王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希望该案法院能顶格处罚。
王先生称,被告人梁某就住他家对门,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案发前两家也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
因为年龄有差距,王先生5岁的儿子和13岁的梁某接触比较少,但会和梁某的妹妹在社区广场上玩耍。
有一次,王先生的儿子向梁某妹妹撒沙子,这本是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但梁某心生怨恨。
2024年4月26日17时许,梁某将王某带至凉亭附近,将其抱起,意图扔到凉亭下方的水沟,因王某挣扎未得逞。
![]()
随后梁某将王某带至凉亭东侧漫水桥上,将其推入水中后逃离现场。后王某的尸体被路人发现并报警。经鉴定,王某符合溺水死亡。
次日,梁某在其家中被抓获。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杀人致一名幼童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
梁某犯罪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从未与王先生一家沟通,直接搬离住处,原本对门的住所人去楼空。
直到今年4月的庭前会议,双方才见了一次面,仍没有实质沟通。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但本案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按理说,发生这样的悲剧,加害方家属本应积极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协商,表达歉意。可王先生称,对方始终没有主动沟通。
5岁男童惨死,受害家庭遭遇毁灭性打击,施害者一家却选择回避、搬迁,这样的处理方式,令人心寒。
3
13 岁少年犯下命案,令人痛心。这起悲剧折射出监护人的监护缺位。
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并非陈旧的封建说教,而是监护责任的现实映照。
在这起悲剧里,事发之后,施害者家属第一反应不是愧疚、弥补,而是搬家躲避责任,可见其家庭缺少生命教育与法律敬畏。
这样的家庭教育,埋下了极端行为的隐患。
![]()
孩童之间的打闹本是小事,矛盾本可以告知家长、理性沟通化解。这名少年却选择用暴力报复,暴露出情绪管理、是非观教育存在明显短板。
悲剧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的缺位。家长不仅要教会孩子保护家人,更要教会孩子克制愤怒、敬畏生命,懂得遇到纠纷寻求合法途径,不能私力报复、以暴制暴。
未成年人保护不等于纵容恶性犯罪,对于情节恶劣的低龄暴力犯罪,法律绝不姑息。
------------ The End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