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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内交往小16岁女子为其购房买车出资67万,离婚后二人亦分手,他起诉索还!二审改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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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吴某婚内和小16岁女子谷某交往后,为对方购房买车等共出资67.7万余元。吴某离婚后,和谷某也因矛盾分手,为此他将谷某诉至法院,索还67.7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在一审法院判决谷某返还70%即47.4万余元后,谷某提起上诉。9月20日辽宁朝阳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吴某在婚内与谷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为保持不正当关系而赠与财产给谷某,违背公序良俗,其作为过错方无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男子婚内交往其他女子

为对方购车买房等出资67万

吴某、谷某分别为47岁和31岁,均居住在喀左县。

一审法院认定,吴某和谷某于2019年初开始交往。

两人交往期间,谷某于2019年4月购买了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且由其管理使用。案件审理中,吴某提交证据,证明他为谷某购买的房屋缴纳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和向谷某转账用于偿还房贷共计38.28万余元。

2019年10月,谷某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车价为20.23万元。吴某支付购车定金、首付款、车险、车辆购置税,以及向谷某用于偿还车贷的账户转账,所涉款项共计17.42万余元,并提交了相关证据。目前,谷某已将该车转卖他人。

2020年8月,谷某与某公司签订《家装合同》,工程价款7万元。8月4日,吴某向谷某转款2.5万元,其称用于支付装修款首付。8月9日和30日,吴某分两次向某公司负责人转账4.4万元,并附言装修预付款。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4日,吴某向谷某转款用于购买家电等日常用品,以及为谷某购买家电等,7笔金额共5.1万余元。上述款项合计12万余元。


男子婚内交往小16岁女子为其购房买车出资67万 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

另查明,2021年1月,吴某提出对案外人吴女士的离婚诉讼。3月,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吴女士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于同年7月作出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分手后男子起诉索还

一审判女子返还七成

吴某离婚后,2024年6月,吴某和谷某发生矛盾,谷某明确表示不再与吴某保持恋人关系和登记结婚,两人分手。此后,吴某将谷某诉至法院,索还67.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在与谷某交往的时间里,多次向谷某转账为其购买房屋、车辆、进行房屋装修和购买日常用品出资,目的是期待今后双方能够缔结婚姻和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吴某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谷某应承担返还赠与款的责任。关于返还数额问题,通过吴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双方交往期间,吴某共为谷某购买楼房、车辆及进行房屋装修和购买日常用品,共出资67.7万余元。另双方最初交往时,吴某尚未离婚,两人的交往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对此两人均存在过错。为此,法院酌定谷某按70%的比例向吴某返还,因此返还数额为47.4万余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谷某返还吴某47.4万余元。

二审改判:男子作为过错方

无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因不服一审判决,谷某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吴某在其与原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谷某以恋爱关系交往,并通过购买房屋、车辆及转账的方式向谷某赠与财物,可以认定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进而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赠与他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吴某为保持与谷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赠与财产给谷某,双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更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吴某基于不法目的而实施的赠与,其作为过错方无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据此,9月20日,朝阳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许媛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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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轨高中老师直言"身心都离不开" 孩子在该校上学

崔先生至今仍难以释怀,他没想到这位周老师会如此下作。如今,他与妻子离婚,但孩子迟迟难以走出阴影,已休学两年。

“老师本应为人师表,我已经向校方、纪检部门反映此事3个月左右了,希望有关部门能让周某受到应有的惩罚。”崔先生说。

发现——

妻子与一高中老师有不正常聊天记录

丈夫隐忍两年因波及孩子选择离婚

1982年出生的崔先生在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县生活,2006年,他和妻子结婚,3年后两人有了孩子小崔。

崔先生说,孩子上初中时,前往焦作市区某学校住校学习,后来改为走读,“妻子没有工作,就去市里陪读。”他没想到,自己的家会因此破碎。

“我老婆和焦作市一所中学的历史老师周某发生了关系。”崔先生很心痛,他和周某的妻子是初中同学,双方在聚会过程中,两家的孩子成了好朋友,妻子也与周某相识。2022年,在一次妻子醉酒后,他看到其手机内的聊天记录,知道了妻子的不忠。


微信聊天截图

他思前想后,考虑到上有老下有小,也怕伤及无辜,遂决定忍下来。他说,“她总是没缘由地找我吵架,我也总是明里暗里提醒她以家庭为重。毕竟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我怕伤害到孩子。”

2022年至2024年,他多次发现妻子与周某的聊天记录,两人还曾在上课期间聊天。

矛盾爆发在2024年,崔先生回忆,“孩子当时生病住院,刚出院第二天,她将自己与周某的事告诉了孩子,这让我难以接受。”不久,他和妻子便离婚了。那一年,孩子升学到焦作那所中学,但因身心受到影响,一直休学至今。

举报——

涉事老师曾写下《忏悔书》承认不正当关系

“我不想忍了,向学校和纪检部门进行了举报”

崔先生说,离婚后,妻子离开了焦作市,他一直照顾孩子,“孩子身体不好,一直在住院。我把精力都放在给孩子看病上。”

“周某的妻子是我的同学,她一直在向我求情,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崔先生说,2025年,周某向他提出每周抽自己耳光、然后将拍摄的视频发给他,“没几周,他就放弃了。我起初没有诉求,可他连自己的承诺都做不到。”

根据2025年8月11日的《忏悔书》显示,周某承认在2022年至2024年间,与崔先生的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且双方均在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崔先生的婚姻破裂。


老师写的忏悔书

这事成了崔先生心里的坎,“我不想忍了,我希望周某被有关部门严惩。”2026年3月,他向焦作市那所中学进行了举报,后向焦作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了举报。

崔先生说:“如今,这件事已经3个月了,有关部门迟迟没有给我反馈处理结果。”

7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周某,对方得知采访后,挂断电话。

回应——

校方:涉事老师承认了,已被停职

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周某曾被焦作所在中学评为2017年度“最美教师”。


涉事教师

7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中学相关负责人王某,对方表示,这件事崔先生已举报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目前正在调查,预计8月初会出最终处理结果。

王某表示,校方接到举报后,找周某进行了谈话,对方承认有该问题,学校遂将其职务和教学任务停了,让等待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果。

“学校很无奈,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干部,却成了这样子。”王某深感惋惜,崔先生的孩子学籍在焦作该中学,但一直没有上学。

同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焦作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确认,崔先生因此事多次现场询问案件办理进展,但暂时还没有最终处理意见,“我们知道他着急,有结果会通知他的。”

责任编辑: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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