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人口大省。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150万人,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530万人。
面对持续加深的人口老龄化,如何让养老服务离老人更近?老年食堂、上门助浴等服务如何更好覆盖社区?医疗和养老又该如何进一步衔接?
这些与千家万户有关的养老问题,有了新的法治保障。
9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今日,《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78条,围绕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供给等作出系统规定,强调应当强化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一系列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被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助餐、助浴写进条例
养老服务进一步向老人“身边”延伸
对于多数老年人而言,养老首先发生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里。如何让养老服务离老人更近?此次《条例》将不少具体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家庭和社区。
《条例》明确,应当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支持家庭承担养老责任。
第二十条提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短期替代照护、养老信息对接、心理危机干预等帮助。用人单位应当支持老年人子女履行护理照料、亲情陪护义务,保障其依法享有法定护理假期。
养老服务也将更多走进老人家中。
《条例》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为老年人在其住所内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助浴、助医、精神慰藉等照护服务及其他支持性服务。
除了“服务上门”,老人家中也可以有“养老床位”。《条例》提到,支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有关规定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支持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实现与机构养老床位联动、服务互动。
养老服务还将进一步延伸到社区。《条例》提出,应当推动建立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餐饮企业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通过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服务。
对于照护需求更高的残疾、失能、失智老年人,条例明确支持养老机构加强对此类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提出,支持老年父母与残疾子女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
推动医养结合
从生活照料进一步延伸至医疗康复
当老人进入高龄、失能、失智阶段,养老往往不只是生活照料,还伴随着医疗、康复和护理需求。如何让养老和医疗更好衔接,也是此次《条例》关注的重点。
《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鼓励推广应用适用于老年人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
与此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及医养结合服务。
具体而言,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者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条例》也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资源衔接。
《条例》提出,应当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促进医联体内转诊、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用药、养老等服务衔接。
服务向家庭和社区延伸,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同样需要跟上。《条例》明确,要健全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评聘等制度,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红星新闻记者 吕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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