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出席会议,向通过任命的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尤丽霞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凤岐、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杨勤荣、吴俊清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8人,出席6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省公路条例》。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山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的决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城市更新条例》《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朔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接受王拥军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任命尤丽霞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十五五”开局起步的繁重任务,面对经济持续承压运行的困难挑战,省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山西的战略定位,坚定扛牢重大使命任务,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带领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中央巡视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塑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推动全省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积极因素持续集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抓好本次会议成果的宣传解读,持续推进落实。要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人大党的建设,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
常务副省长董晓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文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标题: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唐登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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