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民政局关于第一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洋县手牵手志愿者协会等4个县级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自公告之日起,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注销登记、涉法涉诉以外的任何活动,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洋县民政局将上述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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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洋县手牵手志愿者协会
2、洋县女企业家协会
3、洋县居安灾害防御协会
4、洋县消费扶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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