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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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新闻,已故护士陈佳佳的母亲林女士介绍,8月4日下午,女儿在贵州茅台医院午休起床后突发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确认为脑出血,当天进行手术并被下达病危通知书。术后陈佳佳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林女士于次日要求转院,但被告知不具备转院条件。治疗9天后,8月13日茅台医院称可以转院,次日转院至重庆西南医院后,专家诊断陈佳佳已脑死亡。
林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哭诉:“我的女儿那么年轻,只要她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就是一个植物人救回来,我们都要救她。”她表示,专家曾告知在未满48小时前人已经走了,但家人无法在48小时内放弃。“我的女儿才30岁,我们肯定不可能在48小时能放弃的。”林女士说,他们坚信女儿是在工作岗位上倒下的,“工亡不算的话,工伤一定是有的,现在工伤都没评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此,有律师表示,法律条文存在刚性边界,但陈佳佳就职的茅台集团可通过人文关怀妥善善后,协助家属申领养老保险项下的丧葬费、抚恤金等法定待遇,或提供专项慰问金,承担丧葬相关开支、为陈佳佳的未成年儿子提供长期助学补助等,以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弥补法律与情理之间的落差。
另据大风新闻,母亲林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当初从贵阳医学院毕业,工作中不断努力,拿到了吉林大学的本科文凭,2018年通过考试成为茅台医院护士,去世前是主管护师,“她几年前离婚,有个8岁的儿子。”弟弟陈先生介绍说,事后他从姐姐同事处进一步了解到,
9月17日,该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称,该局调查核实的情况是,陈佳佳系贵州茅台医院职工,从事护理工作。2026年8月4日下午2:30左右,她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经该医院医治,于8月14日死亡,死亡原因为脑室出血等。同时还称,
综合大风新闻、江苏新闻
原标题:《护士在岗突发脑出血,抢救10天去世,人社部门:抢救超48小时,不认定工伤》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唐梦葭 戴慧菁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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