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兵强马壮的美国,大举出兵要“解放”英属加拿大,本以为对方会兴高采烈迎接“王师”,谁知对方非但不领情,还联合英军反推到华盛顿,把美国的“白宫”都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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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加拿大和美国本土,最早都是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的家园。16世纪起,法国、英国先后殖民北美。
1775年,北美十三州殖民地跟英国翻了脸,打了八年,美国终于独立。期间,十三州代表开了个会,特意递交两封《敬告加拿大人民书》,想说服魁北克法裔一起抗英,结果人家反应冷淡。文的不成,大陆军北上进攻魁北克,想把加拿大变成第十四个州,结果第二年被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打了回来。
这是美国第一次在加拿大吃瘪,不过他们明显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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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12年,美国认为万事俱备,是时候解放加拿大。一方面,立国后美国得到高速发展,已然兵强马壮,同时在“天定命运”扩张思潮下,美国人认为整个北美大陆,从大西洋到太平洋,都该是他们的;另一方面,英国正跟法国拿破仑打得不可开交,北美兵力空虚,正是王师北定的好日子。
彼时,按美国的设想,加拿大人口少,英军也不多,一旦美军北上杀入加拿大腹地,加拿大人肯定箪食壶浆,欢迎王师。毕竟,都是北美兄弟,跟着英国混有什么前途?跟着美国混才有肉吃!
万万没想到,加拿大根本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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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美军兵分三路,一路打底特律,一路打尼亚加拉,一路打蒙特利尔。计划很宏大,现实很骨感。底特律那一路,美军指挥官一枪没放,直接投降了。尼亚加拉那一路,被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打退。蒙特利尔那一路,更惨,半路被伏击,死伤一片。
为什么美军输得这么彻底?主要原因是加拿大人根本不欢迎他们。
加拿大的构成很复杂,一部分是英裔保皇派,当年从美国跑出来的,恨透了美国。另一部分是法裔,信天主教,说法语,跟美国那些新教徒尿不到一个壶里。还有原住民,大都站队英国。
美国喊着他们是来解放加拿大的,加拿大人看到的却是一支入侵的军队。于是,英军、加拿大民兵、法裔武装、原住民部落,全拧成了一股绳抵抗美军侵略。
1813年,美军反扑,一度占了多伦多。不过他们没守住,烧了城就跑。1814年,拿破仑退位了,英国腾出手来,大批正规军调到北美。英加联军一路南下,直接打进美国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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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八月,四千英加联军在华盛顿附近登陆。美国民兵一触即溃,总统麦迪逊仓皇逃往弗吉尼亚。英加联军进了华盛顿,放火烧了国会大厦,又烧了总统官邸。后来美国人刷了一层白漆,把焦痕盖住,“白宫”就是这么来的。
1814年底,美英签了《根特条约》,边界恢复战前状态。美国没拿到加拿大一寸土地,英国也没能重新控制美国。
真正的赢家,反而是加拿大。这场仗打完,原本一盘散沙的各个殖民地,在共同抵抗美国入侵的过程中,形成了加拿大共同体意识。他们第一次觉得,我们不是美国人,也不是英国人,而是加拿大人!
1867年,为了遏制南方邻居扩张思想,加拿大联邦正式成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加拿大的建国,是被美国逼出来的。
时至今日,美国对加拿大仍抱有想法,想把加拿大变为美国第51个州。只不过加拿大老百姓不是很乐意,民调显示绝大多数加拿大人坚决反对加入美国。
只能说,美加是搬不走的邻居,双方可以做生意,可以交朋友,但有些界限,最好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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