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电动车新政策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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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的2026级研究生新生,居住在国际交流中心B座。为了实用和方便,我于2026年9月5日购买了一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办理了市区通行牌照。后来得知学校将于2026年10月12日起推行一项对电动车的管控政策:即未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已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从专用通道,经车辆信息自动核查和人员信息自动核验(人脸识别或证件识别)后进入校园。
据我所知,学校在今年4月份统计了一批需要上校园牌照的电动车信息,并声明以后不再开放办理。但是在今年9月开学后,又统计了一批居住在表厂和成于思宿舍的学生的电动车信息,并且于2026年9月27日为这批同学的电动车安装校园牌照。
拨打学校保卫处电话,询问为何要区别对待,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国际交流中心B座位于学校北区,姑且算作学校内,因此不给补办校园通行证。
作为一名研究生新生,我实在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理由,梳理原因如下:
1、仅仅以距离学校远近作为判断办理校园车牌的标准,是不是有些牵强?研究生面临着科研、就业种种压力,购买电动车并不是每天在主校园里晃悠,而是为了通勤、实习方便。骑电动车进入主校园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以距离远近来衡量未免有些“一刀切”。表厂和成于思的同学的时间是时间,难道国交B座的研究生的时间就是时间了吗?
2、作为居住在国际交流中心B座的学生,应当享有同其他学生同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餐、使用公共设施、进出校园的自由等等。既然给一部分研究生新生开放了登记校园牌照的权利,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绝不能用距离远近来剥夺我使用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权利;
3、我购买电动车时,主校园还可以进出通畅,但是在大概一周左右前开始实施电动车的管控政策,这将直接导致10月12日之后我再也无法骑车进校园。那么我已经购买了的电动车将何去何从?左思右想,觉得这个政策背离了以人为本的初衷。
4、从安全角度考量,不允许学生的电动车进入校园,不利于保护学生的个人财产。停在主校区内的电动车是受到学校的合法保护的,监控设施设备完善,若是停在校外,就会存在一定的被盗被破坏的风险。
5、若是出于管控校园电动车的目的,大可以多颁布一些校内电动车行驶规定,比如不能超过多少速度、避让行人等等,并辅以相应的落实措施,而不是直接禁止电动车入校园。学校这样做,只会减少学校里电动车的数量,但是剩下的电动车依旧横冲直撞,相信这项政策的初衷也无法实现。
我的诉求如下:
1、希望学校一视同仁,再次开放校园牌照登记;
2、颁布切实有效的电动车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速、禁行规定、扣分制。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耗费精力和苦心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学子,满怀着对未来的期待与憧憬。作为该政策落地过程中的亲身经历者,衷心希望这份意见书可以发挥出它的作用,为法大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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