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9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大邑县法院成功审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业主张某为翻新房屋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施工工期、装修项目、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张某分期支付装修款项,装修公司却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推延工期,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施工项目存在瑕疵。张某多次与装修公司沟通,督促其加快施工、整改问题,但公司反复推诿、停滞施工,致使装修工程长期搁置,双方矛盾激化。协商无果后,张某起诉至大邑县法院。
承办法官核查双方提交的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现场照片等证据后发现,案涉工期延误、工程停滞的责任在于装修公司,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经法官多次调解后,该公司负责人表明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张某损失,并对未完工、不合格项目及时整改。
法官提醒,装修双方应严守契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装修时应规范签订书面合同,细化工期、质量标准、违约条款等内容,妥善留存各类凭证,遭遇纠纷时理性维权,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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